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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导干部追求奢华享受 抱有“法不责众”心理

王亦君
2013年08月04日09:43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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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标题: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难在哪

7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未开工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应清理腾退。9月30日之前,各地区须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办公用房腾退清理情况。

据统计,《通知》是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第11个机关楼堂馆所管理文件,也是从2013年3月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第三次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这次通知在重申此前类似文件基本原则的同时,特别提出了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一律清理并腾退,并规定了无论哪种情况,领导干部只保留一处办公用房,抓住了多年来各地严重超标、豪华办公楼难以得到根本遏制的关键。”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教授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马庆钰认为,多年来,一次次下发的限制楼堂馆所建设的文件不能说没有作用,不过,却陷入了发现违规——下发文件——严查清理——处分相关责任人——“风声”渐松——再次违规——再次清理的怪圈。

在他看来,超标办公用房出现的原因是,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高层的、主要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改善自己的工作条件,有时甚至是追求奢华享受,上行下效,一级看一级。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室的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1999年由原国家计委制定公布,至今已有14年,但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并未严格执行。

2009年上半年,浙江省审计部门审计发现,一些县市办公用房配置超标严重,被调查的10家省级单位有6家超标,其中配置最高的人均拥有办公用房面积为220.2平方米。

审计署2012年4月20日公布的一份2011年度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四川绵阳三台县2011年新建政务大楼中,第七层是拟供县人保局使用的办公楼层,带独立卫生间的办公室有10个,其中最大的一间单人办公室面积66平方米,超出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使用面积标准的6.3倍。

对于超标办公用房如何处置,同样也不缺乏规定。2007年中办国办《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就曾明确规定:“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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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雷、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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