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慈善五问之一:慈善组织如何避免成退休官员"俱乐部"?
尤其是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后,民间慈善组织大量兴起,现代慈善事业大发展,在慈善组织中如何妥善用好老干部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上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促进处处长谢家琛说,我国慈善事业现在正面临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现代慈善事业要求政社分开,这就需要民间力量发挥主要作用,进一步使现有慈善组织“去行政化”
慈善组织“去行政化”也不是说就不需要老干部了。记者采访的国内多数专家都肯定了老干部在慈善事业上的历史贡献。总的来说,虽然也存在一些老干部任职慈善组织是为了继续有事管、有车坐、有钱报销,但是大多数老干部任职慈善组织的目的还是为了老有所为,争取为社会多做贡献,如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任副理事长、秘书长方国平任职以来就为国内慈善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很受慈善行业内人士的认可。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对记者说,退休官员是我国慈善事业宝贵的人力资源,这些人中很多都是社会精英,可以有效弥补我国慈善事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只是要妥善用好这批人才,得先进行制度建设,避免出现公权力向私权力输送利益的情况。
慈善稳妥“转型”中发挥退休官员“正能量”
为了在慈善组织“去行政化”的前提下发挥老干部的“正能量”,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多位基层官员和专家建议,国家需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稳妥改革,解决老干部问题,以使国内慈善事业保持平稳发展。
在国内慈善组织任职的老干部现在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对于在职干部兼职的这部分人,专家们的意见几乎是一致的,即应全部退出慈善组织,或是辞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专门任职于慈善组织。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卢汉龙认为,兼职形成的老干部“两栖身份”,已在客观上造成慈善组织的行政化,国家需出台法规明令禁止这种情况;二是对于在慈善组织任职的退休老干部,多数专家建议应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稳妥改革。广东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健刚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家良教授等人强调说,这一改革必须是渐进性的,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小阻力。
具体而言,对于尚未在慈善组织的老干部,对其可以按现代慈善的标准严格要求,如任职慈善组织,今后首先需通过国家组织的社会组织工作师、会员管理师或劝募师等工作人员的资格考试;要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应公开参与招聘和差额选举;对于“以权募捐”和运用善款不妥的,则要进行问责。
对于已在慈善组织任职的老干部,则可逐渐改变,慢慢消化。如可规定这些老干部在慈善组织任职的最大年龄,或是规定只能在慈善组织干满一届,再要任职则需参照“新人新办法”进行。(新华网西安7月29日电 新华社记者毛海峰、王蔚、勿日汗、陈梦阳、程群、李江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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