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国家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定位
三、锐意改革创新,形成长效机制。
中央国家机关建立生态文明保护的完整机制,必须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多方考虑,这涉及中央和地方利益的重新分配、当前和未来的利益权衡,不能“碎片化”、“短视化”。
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要转到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等方面。要出台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和与分区发展指引相衔接的财政支付转移政策。
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要向市场放权,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做好服务,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相关部委要做好引导,不断优化生态产业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完善扶持政策;培育生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壮大创新创业集群,充分发挥新能源新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作用。
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要转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加强对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和整治重建,强化资源的调查评价、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要明晰产权,避免公地悲剧,促进生态产业发展。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要建构政府主导下,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开放型生态治理新格局,即一方面,借助网络等新兴媒体,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征地、环评等政策的公共协商平台和制度,建立生态风险监测、防范的新格局,整合不同的利益诉求,形成政策合力;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络化整治新格局,在生态环境改善和修复方面,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的必要补充作用;在治污和环保事业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环保基础设施,参与生态清淤和综合整治,形成多元化的生态整治投入机制。
此外,教育文化部门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社会管理部门要实行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的人口管理政策,激发社会成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生态惠民、生态富民的实际效果。
以上这些都是生态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相关部门结合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最终建立健全“党组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四、完善绩效考核,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就是要增强“环境”对政府的实际约束。
2004年我国就开展了环境与经济核算绿色GDP研究工作,并于次年开展了10个省市的试点,应该说将生态文明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已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在此,笔者认为要注重针对不同地区,健全分类分级考核的指标体系。如对生态功能区、现代生态农业区,要降低GDP增长的考核,适当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的考核。对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要强化对单位GDP原材料的消耗程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污染程度的考核,全面衡量科技创新与转化、管理水平、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综合情况。
考核必须要有责任追究制度为保障,否则行政纪律的严肃、行政行为的规范、行政效率的提高,就是空谈。要从法律法规上落实政府对生态治理承担的实质性责任,对包庇、纵容、放任环境违法行为和决策错误导致生态恶化的政府领导必须究责。除内部监督外,要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畅通群众知情渠道,扩大群众参与,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违反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
中央国家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重要的枢纽地位,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站位高,统筹考虑,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自身向“绿色政府”、“生态政府”的转变,为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宏伟蓝图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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