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宣传战线工作,笔者平时很留意看看当天的报刊和新闻。一天在一份本地报纸上看到了一篇名为《“六个一”话廉》的文章,其中最后一个段落的小标题是“一个故事赞美廉”,这段文字讲了一个小故事,说今年6月底的一天,一位高中老师和两个学生在外面办完事打车回学校,下车时,三人都抢着掏钱付费,结果慌乱中一位学生的手机和钱包不小心落在了出租车上,发觉时车已开走,于是,已经不抱太大希望的老师就尝试着给丢在车上的手机打电话,结果居然接通了!是开车的师傅接的电话!约好见面地点,出租车司机把手机和钱包完璧归赵,并说:“我发现你们的手机后,又返回学校门口找你们,但没找到。”问司机姓名,师傅也不说,然后开车就走了。老师和学生都非常感动。
事件很小,像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小故事,似乎和“廉洁”沾不上边,但作者却把这样一件事用 “一个故事赞美廉”这句话做了小标题。仔细一体味,这则故事分明是从一个侧面赞扬了出租车司机“洁身自好、清白做人”的高尚品质。文中的出租车司机是个普通人,他的“拾金不昧”的行为从“常人”的角度来看,就是我们大力弘扬和倡导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核心——“诚信”;但从另一个角度去解读和理解,笔者觉得他的这种“洁身自好、不贪不占、清白做人”的品质不就是广义上的“廉”的一种体现吗?我们说如果“诚信”算是一种品质的话,那么“廉”就应该是一种修养,它们都与拥有者的身份和地位无关,与个人所处环境以及对事物的认识有关,而且环境的影响应该占更大的比重。于是,笔者忽然又联想到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大力倡导却又备受“褒贬”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现实中,对于廉政文化建设,常听见群众一些质疑的声音:有的说,搞廉政文化就像是“隔着靴子挠痒”,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纪检部门应该把精力放到“多查几个贪官”身上;也有的说搞“廉政文化”应该主要针对那些“当官的”,给普通百姓和在校学生灌输“廉政思想”等于官员有“病”给群众吃“药”,这不是弄错了对象了么?还有的说搞“廉政文化”本身就是一种“作秀”,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相信这些声音不少人也听见过。说实话,笔者本人在一段时间内也一度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充满疑惑,认为“劳神费力”搞这些“廉政文化”不少只是“应景之作”,实际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然而,看了上面这个小故事,笔者觉得,也许很多人和笔者一样,对“廉”本身的认识和对“廉政文化”的理解和有些片面和偏颇了。
“廉”的含义不应该只局限于官员“不吃不拿、不贪不占”,普通群众“明礼、诚信、修身、养德”也同样可称其为“廉”。“倡廉”也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在“官员”这个特殊的群体中做文章,在整个社会上倡导一种“廉荣腐耻”的社会风尚,营造一种“堂堂正正干事,清清白白做人”的氛围也同样可称之为“倡廉”,显然,“后者”的意义也许更大。当然,愿景美好,过程坎坷,也许理想氛围的形成还需要“假以时日”,但笔者相信只要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从基础做起,从点滴做起,让优秀的“廉洁”文化占据主要阵地,当这种充满“正能量”的氛围逐渐成为主流的时候,“廉”就会被不断地发扬光大,并驻入人心;“贪”自然也会为人所“不齿”,最终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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