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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总政:扎实做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作

2013年07月17日08:37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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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入伍

1、培养对象应当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应届毕业研究生,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基本条件,通过全军统一组织的考察考核。

2、培养对象向英模烈士所在军区级单位或者原所在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军区级单位选培办负责收集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初审资格条件,报总政干部部核准后,组织参加接收考核。军区级单位当年没有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由总政干部部协调接收单位。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

1、培养对象应当是军队院校或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军校毕业生和毕业国防生培养目标类别应当为非指挥类,符合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招收生长干部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培养对象应向报考的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提出加分书面申请,相关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负责收集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初审资格条件,报总政干部部核准后组织复试录取。

3、培养对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继续报考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博士研究生的,不再享受总政通知中有关加分复试和录取优待政策。

(八)成才助学金申领发放

1、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应于2013年10月底前,对目前在校符合成才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培养对象进行摸底汇总,收集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审定资格条件,编报经费申领方案,经总政干部部核准后,于12月底前协调拨付。

2、2014年起,符合成才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培养对象,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向英模烈士所在军区级单位或者原所在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负责收集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审定资格条件,报总政干部部核准后,列入下年度全军人才建设补助经费预算。

3、成才助学金应由培养对象直接领取或者授权委托人代为领取,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逐年造册备案。

4、武警部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助学金所需经费由武警部队解决。(钱高祥 记者 胡春华)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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