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自治区决定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明确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县域经济是承载自治区发展定位的重要平台,扩大就业规模、推动全民创业离不开县域经济的发展,发展县域经济需要广大劳动者的就业参与和创业支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首先,围绕发展县域经济,着力促进充分就业。就业创业工作关乎百姓福祉、关乎经济发展。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不确定、不稳定性与国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性交织在一起,给总体就业形势带来了严峻挑战,我区就业形势同样也面临着多重压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的任务非常艰巨。各级人社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县域经济,千方百计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就业工作。各地在谋划发展现代农牧业、县域工业、现代服务业过程中,也要同步考虑促进当地劳动者就业,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空间。在安排引进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吸纳就业作为项目论证的重要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介入,及时了解项目用工需求和岗位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生产运营等环节中,及时为用工招聘、用工培训和岗位培训等做好服务工作,发挥重大项目拉动就业的作用,把经济发展的增长点,转变为就业的增长点。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灵活性强,是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认真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完善空岗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用工需求,积极跟进用工服务、技能培训等服务,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县域经济活力。三是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高校毕业生是事业发展的宝贵资源,是推动经济和产业升级的生力军。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我们将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结合发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扶持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发展,努力增加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县域基层就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力争年底前,帮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的准备之中。四是推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围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加强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农牧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积极开辟劳务市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打造劳务输出品牌,通过转移就业促进农牧业人口向城镇集中。五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及时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情况,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其次,围绕发展非公经济,着力扶持全民创业。鼓励全民创业,是发展非公经济的原动力,也是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了非公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但是,目前全民创业的内在动力还远不能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扶持全民创业,重点做好3项工作:一是加大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出台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扶持创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培育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二是加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结合县域产业布局和主体功能定位,依托现有产业园区、专业市场或通过政府投资新建等形式,加强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和孵化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产业拉动力的中小微创业型企业。自治区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扶持,通过3年时间打造100个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三是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围绕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加大创业项目库建设,尽快实现与国家创业项目库的链接,及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信息。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注重选树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使更多的求职者变为创业者,变为岗位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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