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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立土壤之法 还一方净土

王比学  杨  海

2013年07月03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浙江省武义县坦洪乡梯田。
  张建成摄

近期发生的“镉大米”事件让隐藏在背后的土壤污染“真凶”浮出水面。据了解,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陷入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

“还一方净土”,必须靠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法,迫在眉睫。

耕地大面积污染,城市土壤安全堪忧,土壤污染分布已由点成面

老刘是土生土长的湖南攸县人,“镉大米”事件后老刘很困惑,不知道自己镇上的米还能不能吃,“也没人给个说法。现在只能尽量买‘上里’的米,不买‘下里’的米。”老刘说的“上里”是指攸县几个偏北的乡镇,“下里”则是这次“镉大米”的几个主要产区。

老刘自家的承包地几年前就没种东西了,米只能靠购买。虽然老刘所在的乡这次没有受到“镉大米”的直接冲击,但当地人心里还是没底,毕竟隔壁乡镇都“出事了”,而且“镉”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即使在自家种米,由于不知道这块地有没有被污染,也不敢放心吃。”老刘显得一点办法也没有。倒是他的妹妹总结出了一点买米的心得:“不买那种偏圆、看起来很亮净的大米。”这也是当地人辨别“镉大米”的经验,但经验背后仍然是对土壤污染的无奈。 

除耕地土壤污染外,工业用地造成的土壤安全问题也同样堪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原来建设在城市中的高污染企业按照新的城市规划或者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关、停、并、转、迁。这些遗留下的场址,就成为了城市土地再开发的重要来源。“这些未经过污染治理的土地,潜藏着巨大的环境风险,如果盲目开发利用,将成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湖北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教授吕忠梅说。

被污染的土壤需要经过治理,才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6月25日,本报刊发了一张挖掘机正在化工厂厂址上清理有毒土壤的图片。据了解,上个世纪70年代,横跨鄂、豫两省的丹江口水库176米水位线上建有一家化工厂,主要生产工业黄磷和磷酸等化工产品。丹江口大坝加高以后,化工厂原先沉淀下来的有毒土壤物质对水库水质安全构成威胁。为此,有关部门决定关停化工厂,并将这些有毒土壤全部挖走进行专业处理。

从总体上看,过去我国土壤污染只是点源、局部的,但现在在一些工业区、城市化和农业集约化程度高的地区,出现了区域性的土壤污染。吕忠梅指出,在我国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土壤地球化学元素异常区和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区域性土壤污染已成为制约这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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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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