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不懈巩固提高“普九”水平
“普九”是新中国的一项世纪工程,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目前,我国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8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2.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小学和初中的辍学率一直低于国家控制线(小学1%、初中3%)。但也要看到,我国义务教育城乡差距还比较大,贫困、边远、民族地区差距更大,部分地区“普九”水平低、不稳定,巩固提高的任务相当艰巨,决不能因为全面完成了“普九”任务,就有松口气的思想。
义务教育是宪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提供义务教育是政府法定职责,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法定义务。当前,一些地方辍学现象仍然存在。过去学生辍学主要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现在情况更为复杂。少数家长觉得读书无用,让孩子辍学务工;个别地区学生因上学路远不便而辍学;有的学生因厌学而辍学;有的家庭监护责任不到位,造成一些留守儿童逃学离校。这些现象都须引起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3%,2020年提高到95%。这是硬指标、硬约束,必须确保。一是政府责任不能减。控辍保学实行属地化管理,要纳入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政绩考核指标。学生在什么地方辍学,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就有责任促其返学。二是学校工作要做实做细。加强管理,改进教学,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孩子成长成才。对学习困难、厌学逃学的学生,要注重培养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三是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对没有尽到责任的家长,要督促改正。对非法使用童工,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流浪儿童,要动员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坚决减少以至消除儿童流浪现象。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特别需要关注两个群体,就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因与父母长期分离,关爱不足,容易导致心理、情感、行为、学习等方面的问题。流动儿童也面临入学和融入城市问题。要通过大力改善受教育条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体贴。寄宿制学校要优先接纳留守儿童,城市公办学校要为流动儿童提供更多入学机会,同时构建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要让学校成为留守儿童温暖的家,城市成为流动儿童成长的乐土,老师成为最亲近的人,让孩子们学习有劲头、生活更快乐。
结合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教育部要研究制定开展“普九”成果“回头看”活动。这项活动要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与教育督导结合起来,与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结合起来。通过“回头看”活动,摸清底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水平有新的提高。
第二,科学合理布局农村学校
近十年来,为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学生分布的变化,各地对农村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效益和质量。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盲目撤并、过急过快的情况,部分学生上学路程变远,安全隐患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加重。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专门印发文件规范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盲目撤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地要进一步把文件精神落实好,创造条件让农村学生安全便捷上学读书。
一是严格规范布局调整程序。各地要抓紧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教育部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尽快完成规划备案工作。完成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中小学校撤并。确需撤并的学校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论证,逐级上报至省级政府审批,坚决制止强行撤并。
二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标准和措施,配足宿舍、食堂、厕所、洗浴等必需设施,配齐管理服务人员,力争本届政府任内基本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数量不足、必需设施不完备问题。
三是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实施好“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优先向村小学和教学点输送优质资源。要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教师,解决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开课不齐不足的问题。对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师,绩效工资要予以倾斜。还可以采取走教、志愿者支教等多种方式改善师资条件。
四是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在学校日常管理中,要做好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伤害的能力。不少农村学生上下学路途远、时间长,政府要统筹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根据当地实际,多种形式逐步提供校车服务。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为有通勤需要的学生打造一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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