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14日电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今年第二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同意撤销4个保留项目,设立4个常设项目,开展10个临时性项目,调整或变更9个保留项目。
一、拟同意撤销的4个保留项目
1.辽宁省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表彰;
2.辽宁省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表彰;
3.辽宁省评选最佳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明星;
4.青海省全省执法打假专项表彰。
二、拟同意设立的4个常设项目
1.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
2.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3.辽宁省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
4.青海省质量奖。
三、拟同意开展的10个临时性项目
1.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2.河北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医大师”评选表彰;
4.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技推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5.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表彰;
6.中国保监会全国保险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
7.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8.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
9.浙江省政府质量奖;
10.黑龙江省三北四期工程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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