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广东大埔县高陂镇团委书记、25岁的赵春娜,因工作未满3年,拟被破格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很多网民猜测她是“高干子弟”、“富家子弟”,并到梅州市委组织部信访平台发帖咨询,梅州市委组织部认为该干部不符合破格提拔条件,要求该县中止其破格提拔相关程序。但也查清楚,赵春娜出身于农民家庭,并非“高干子弟”、“富家子弟”。(据6月5日中国新闻网 )
如今,破格提拔优秀干部几乎成了诱发对社会不满的导火索,破格提拔谁都会受到公众质疑。有人说这是好事,是社会进步。但笔者以为,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社会恶习,是一些人打着“民主”的幌子,行扰乱社会秩序之实。
不拘世俗,唯才是举,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是党的事业经久不息、长久不衰的实际举措。既然赵春娜不是有些人说得“高干子弟”或“富家子弟”,梅州市委组织部为什么要中止她的破格提拔相关程序?从报道中看,理由是“赵春娜实际参加工作考核才两年,不适宜破格”,但笔者以为,真正原因应该是畏惧不正常的“公众质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实规定,任副科级干部要“工作三年以上,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但那是正常提拔的条件,破格提拔就不应该死搬硬套这项规定。赵春娜2010年8月参加工作,除过一年试用期,确实不满三年。但既然是“破格”,岂能硬抠“三年”期限?所以,笔者认为,梅州市委组织部的解释过于牵强,会让人产生“组织部门自己找台阶下”的感觉。
举贤善任,对党的事业有百利而无一害。作为组织部门,应该正确对待社会上的不正常现象,既不能听风就是雨,也不能一听见公众议论,就缩头缩脑,缩手缩脚,举步不前。要经得起风浪侵袭,要敢于担当。只要自己做得对,只要对党的事业有利,就应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千万不要飘摇不定。那样的话,不仅会挫伤优秀干部的积极性,而且,会对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起到鼓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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