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5日07: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关键是要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基础上搞好宏观管理,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效能,建设现代政府。这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我们最大限度地放权,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只有建立公平的环境,才能实现公平的竞争。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规范,经营不讲诚信、假冒伪劣屡禁不绝、侵犯知识产权时有发生、寻租行为不少。这些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对于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就是不公平,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现象,从而伤害整个经济健康发展。这不仅会影响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影响国外投资者来华投资发展。所以,我们这次改革绝不是一放了之,在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市场监管。
当前,一定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就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是一日三餐,民是以食为天,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加强监管。最近,“掺假羊肉”、“毒生姜”事件接连发生,加重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这些虽然只是局部的、苗头性的问题,但影响恶劣,危害很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决不能再出现问题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虽然现在我们财政紧张,也要在加强基层监管手段上舍得用力花钱,让老百姓对食品安全有信心。还有环保问题,不仅是重大发展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环保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对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评价制度,但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仍然严重,未能实行全过程监管,造成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又因环境问题引发很多社会矛盾。我们说在环保工作上要不欠新账、多还老账,如果不加强监管是做不到的。加强监管还有利于环保和节能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这次转变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大量减少行政审批后,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就必须叫停、处罚,这往往要得罪人,甚至要做“恶人”,比事前审批难得多。工作方式也不一样,事前审批是别人找上门,事后监管则是自己要下去,到现场了解情况,实施监管。同时,我们一些政府机关和干部在行政审批方面通常是轻车熟路,但在市场监管方面办法还不多、经验也不足。这主要不是因为干部水平本身的问题,还是体制不对头,所以事倍功半。这种管理方式上的转变,对各部门、各级政府都是新的考验和挑战,责任更重了,要求更高了。我们作为人民的政府和国家的公务员,要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就要担这个责任,不断提高自身水平,这是无法回避的。
第二,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经济领域简政放权的同时,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责必须加强。总体上看,现在我们的产品供应是充足甚至有些方面是过剩的,而服务则存在短缺问题,质量也需要提高。增加服务供给,满足社会需求,必须把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要把政府的工作重点放到“保基本”上来,加快织就织好一张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特别是要“补短板”、“兜底线”,为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同时,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服务。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增加竞争,满足多样化需求。即使是基本公共服务,也要深化改革、利用市场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要加快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政府办事不养人、不养机构。这样既能加快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问题,又能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对企业、老百姓和政府,都是“惠而不费”的好事。当然,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管、搞好服务。
第三,要优化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转型要有个过程,不该审批的不再审批,该审批的则要把关审好。由于多种原因,像钢铁、水泥等行业上项目都是需要审批的,但多年来恰恰没有管住管好,以致造成产能严重过剩。相比之下,家电、服装等行业早已走上市场化轨道,不用政府审批,靠市场优胜劣汰,没有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这说明,该审批的审批不严格、执行不到位的,费力办了事而又事与愿违,还不如已放给市场的。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反思。履行审批职权就要把责任担起来,本行业的事情一定要摸清摸透,出了问题要敢于碰硬,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把确需审批的事项管住管好。现在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项目,可以批给张三,也可以批给李四;可以早批,也可以晚批;可以多批,也可以少批。这种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不利于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市场主体对未来发展的预期,也容易滋生腐败。解决这个问题,要提高规划布局和标准制定的水平,这才能真正考验我们的行政能力。还要从体制上加以保证,再造行政流程,完善审批制度,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
第四,要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转变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后,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管宏观,管好那些最该管的事。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只有把那些该放的放了,才能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少管微观、多管宏观。宏观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搞好宏观调控,要更加重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结构优化,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开放,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在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既要处变不惊、按预期的发展目标搞好调控,又要未雨绸缪、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如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怎么办,物价涨幅超出上限怎么办,农产品供给出现大的波动怎么办,诸如此类问题,都要超前谋划应变的调控预案。要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政府掌控的资源集中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中央在宏观调控上一定要有权威性,要留有“撒手锏”。在宏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国务院经统筹考虑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地方也要理解并坚决执行。地方政府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国务院权威,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当前,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转变职能,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都是硬任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确保完成。
这里,我还想特别强调的是,政府履行职能必须依靠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本身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无论履行哪一项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建设现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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