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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企 新起点之二·体制篇:国企发展,市场竞争纯粹企业

记者  左  娅

2013年04月16日08:2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有企业新兴际华集团共有约8万人,但总部只有58名员工。如今的国有企业,早已不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国有企业中冶科工集团投资失误,国资委启动了追责程序。如今的国有企业,早已不是“干好干坏都一样”。

国有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每次兼并都采用股权交换的方式。如今的国有企业,正在带动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并肩发展、共同致富。

……

今天的国企,已是脱胎换骨的新国企。最重要的标志,是管理体制的改变。

今天的国企,已是市场主体的新国企。很显著的变化,是经营方式的转变。

经过三个阶段的改革,国有企业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提到国有企业,有些人的印象还是“负盈不负亏,政府全兜底”。在计划经济时期,国企的确如此。那时候,国企的特点在“国”——国企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政府部门直接插手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生产什么产品、生产多少、卖给谁、卖多少钱都要上报主管部门决定,赔了赚了都是政府的,对员工没有淘汰机制,亏了钱照样给员工涨工资。

然而,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就显得与市场格格不入了。也正是从那时起,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帷幕。国资委首任主任李荣融介绍,国有企业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一直持续到上世纪90年代初。其间,通过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国有企业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初步分离。

然而,走向市场的国企又暴露出很多新问题——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冗员严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成为第二阶段国企管理体制改革的起点。

2000年前后,党中央、国务院下定决心,撤掉了国有企业头上的政府主管部门,轻工部、纺织部等成了协会,只管行业不管企业。

但新问题又随之产生:主管部门没有了,谁来代表国家管理国企?实际上,对国企而言是走了一个“婆婆”,来了一群“婆婆”:财政部管钱,经贸委管企业生产经营……

“婆婆”太多,企业运营流程十分繁琐,有时上一个小项目,要盖十几个章,常常是项目审批下来了,市场时机也错过了。李荣融回忆,他在企业工作时,就有过两个项目审批8年的经历。人们对国企“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的印象也多是来自那个时期。

“婆婆”太多,却没有人真正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负责。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说:“那时候,谁都可以名正言顺地过问企业内部事务,可一旦企业做坏了,谁都没法承担责任,因为责任说不清楚:到底是管人的没管好、管事的没管好、还是管资产的没管好呢?”

因此,虽然这时国有企业名义上已经和政府部门分离,但是实际上仍然是亏了钱就去找政府,而政府就只好下令银行给企业贷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饺子贷款”:快过年了,企业发不出工资,就向政府伸手,政府就会让银行给企业贷款。

十年前国资委的成立,真正给国有企业“断了奶”。党的十六大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国家和省、市三级国资委成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初步到位,从政府机构设置上真正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这个时候,国有企业的特点向“企”偏重,真正成为了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改革的目标也转向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从“婆婆”变“老板”,采用市场化手段管理国有资产

各级国资委的成立,从机构设置上实现了出资人到位,给国企管理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国资委的成立,基本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管资产与管人、管事脱节的问题。“通俗地讲,就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了唯一责任人——如果国有企业经营的不好,就要打国资委的板子。”邵宁说。

而这个“责任人”,又与企业以往的“婆婆”们大不相同。国资委是受国务院委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作为出资人代表,国资委所关心的是投资回报,是项目赚钱不赚钱,当然还有企业是否履行了社会责任。而至于企业投资项目对公众会有哪些影响,比如环保、安全、产业政策等,则是政府部门的职能范畴。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也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不上项目应该由出资人说了算。

“以前政府既是出资人又管公共事务,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也是一些部门和地方出现腐败的体制性原因。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相分离,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加强了,同时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也会得到加强。”李荣融说。

最显而易见的体现,是国资委不直接插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采用市场化手段管理国有资产,严格限定以股东方式履行出资人职责,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对国有企业而言,国资委不是‘婆婆’而是‘老板’。”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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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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