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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公开人大代表联系方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2013年04月11日08:51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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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提案源于缺乏沟通

近年来,屡屡有代表的雷人提案见诸报端。

刘晓原认为,雷人提案大多是代表与人民群众缺乏沟通给所致。“大部分代表,除了平时组织的官方会议外,很少会去搞调研,就想当然地想出来一个议案,这就说明他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他说。

刘晓原说,人大代表除了应该公开联系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同时也可以将提案进行公示,“如果你的议案没有反应实际情况,就会产生质疑,这能起到很大的监督作用。”

实际上,真正将个人联系方式向全社会全面公开的还属于个别现象。

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均称,人大对代表开微博没有硬性的规定,也不会进行审核与管理,属于代表的个人行为。新浪微博客服也表示,以人大代表身份开通实名认证微博,其方式和普通微博用户并无二致,而日常管理方面也并无差异。

律师迟夙生从1998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就开始在网络、电视、广播上公开自己的办公地点、邮箱和电话,对此她称:“我感到很快乐,没有感到个人生活因此受到困扰。”

刘晓原还建议,公开代表联系方式应该从个人的自觉自愿行为逐步制度化。

“可以从基层开始,先公开人大代表的办公电话以及个人邮箱,并告知大家接听电话的时间,减少对个人私生活的影响。”刘晓原说,官员代表在这方面更有优势,可以安排工作人员辅助做这个工作。

李成言说,当前应该就人大代表行为进行规范。现有的要求并没有征求大家意见,也没有经过人大法律程序保障,约束力有限。

部分代表“怕被骚扰”反对公开

2013年2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会议通过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公开人大代表联系电话,方便市民与代表直接联系。

合肥市人大代表联络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当地将在各个选区建立工作站,在工作站里公开代表的联系方式,而这项政策将在今年上半年内实行。对于更广泛的网络公开,工作人员称:“他们的手机号,属于私人的部分,如果未经征求意见就公开,是对他们的不尊重。”

但该工作人员坦承,在征求意见时,有部分代表以怕被骚扰为由提出了反对意见。

事实上,目前31个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的人大都未曾有关于公开代表联系方式的规定。

2010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规定:人大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草案建议增加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生产和工作岗位。

“我想这无形中把选民和代表隔开了。”刘晓原说,我国的人大代表不是专职的,都是兼职的,他本身有自己的工作,不是所有时间都做代表工作。代表们普遍担心公布联系方式被骚扰,疲于应付各种大事小事。

“如果是专职的,就应该给他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志勇说,比如可以为代表配置专用电话,并向人民群众公开号码。

但他同时坦承,这不是物质条件上做不到,而是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兼职的代表要以别的工作为主,无法保证和人民群众进行沟通。”

“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保证选区的群众有随时说话的权利。”李成言说,“你可以选择自由,放弃成为人大代表;否则你必须克服困难,让群众找到你反映问题。”(张辉 李丽)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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