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报早读>>热点·视点·观点

定价新机制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缩短调价周期

政策解读:油价今后10个工作日一调

解读人: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采访人:记者  朱剑红

2013年03月27日06: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出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方案,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

原有机制执行4年缘何调整

2008年底,国家决定实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推出了现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4年多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0降15升共25次调整。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成品油价格机制总体运行比较顺畅,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关系,保证了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促进了成品油市场有序竞争,避免了成品油市场价格大起大落。与此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升有降成为常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的能力和意识逐步增强,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口原油规模不断扩大,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由2000年30.2%上升至2012年57.8%。各方面普遍认为,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确定的原则、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现阶段成品油市场发育状况,应坚定不移地推进。但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着调价周期过长、调价边界条件较高以及挂靠油种如何适应形势变化等问题,需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为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

下一页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相关专题
· 热点·视点·观点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