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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激发干事动力——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 徐仲仪
2013年03月27日14:5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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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干部是党在基层的执政骨干,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把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列入省委重要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重基层抓基础的鲜明导向。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乡镇(街道)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上看,《意见》体现了五大特点:

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近年来,中央、中组部和省委、省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一系列涉及加强乡镇党委、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文件。《意见》充分吸收相关精神,尤其对一些重要政策规定进行了强调。

突出从严管理要求。《意见》重点从转变作风和提高执行力等方面,对从严管理乡镇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体现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干部的关心关爱。

坚持问题导向。《意见》抓住当前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部分乡镇干部宗旨意识淡化、能力本领恐慌、工作作风不实、执行不够有力、精神状态不够好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

既重宏观又求具体。《意见》既着眼全省,从宏观层面提出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又力求每条举措都具体可操作,同时也给县乡留下一定空间。

注意吸收成熟经验做法。各地在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意见》注意把经实践检验成熟、能普遍推行的好做法,比如“住夜”制度、民情系列、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吸收到文件稿内容中来。

《意见》共分四部分,18条,旨在通过四个方面的制度创新激发乡镇干部的干事动力。

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乡镇干部与群众离得最近,是展示党委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改进作风在乡镇见行动,群众最能感受。《意见》对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进一步转变乡镇(街道)干部工作作风提出了5条意见。

坚持干部联村联户制度。《意见》提出要实行联村(社区)、联企、联户、联项目制度,乡镇(街道)干部要有联系村(社区)、联系户,并明确要求:“乡镇领导班子每名成员至少直接联系1个村(社区)、5家住户,乡镇党政正职要走遍所有自然村,联村干部要走遍联系村所有住户。”

健全民情沟通分析制度。《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行“驻村百晓”、民情日记、民情沟通日、手绘民情地图、民情档案等有效做法,定期分析社情民意,全方位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各种利益诉求,及时掌握基层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建立服务群众有效载体。《意见》提出要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化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民办事全程代理等制度,办好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建立乡镇(街道)干部联系服务卡,借助信息化手段拓展网上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

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做法。《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为防止乡镇“机关化”,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意见》明确要求:“驻村干部应确保主要工作时间在村(社区),每位乡镇干部原则上每星期住夜至少1个晚上,每天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住夜值班。”

(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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