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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民生改善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新疆政法工作群众满意度连年提升

2013年03月22日14:0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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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

民行监督近八成抗诉再审得改判

不久前,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某农场农民张某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讨说法,此时,他已打了6年官司。由于承包农田的灌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张某走投无路,生活拮据。

因不服两级法院生效判决,张某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办案人员详细了解事发经过,赶赴现场调查,找到被告方侵犯张某相邻权的关键证据,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经法院改判,张某终获80多万元赔款,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近年来,新疆全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呈增多趋势。面对各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申诉案件,新疆全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延伸司法监督触角,努力使显失公平的裁判得到及时纠正。

“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能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康锦告诉记者,新疆全区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涉及民生、稳定和关系当地经济运行秩序、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中做了大量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把和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5年来,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000余件,审查后决定立案2000余件,提出抗诉750余件,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变率为77.2%。全区民行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和解、听证等方式使民行申诉案件息诉700余件,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公安机关:

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

今年2月22日凌晨4时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如某报警称,其手机被两个女孩骗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他控制。两位民警随即携带现场执法记录仪赶到现场,并将犯罪嫌疑人阿某抓获。次日,在乌市幸福路附近,民警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努某抓获。民警出警过程,都被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下来。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蛮不讲理、强词夺理的犯罪嫌疑人,冤枉、诬陷民警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有了现场执法记录仪,我们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执法。其次,我们的证据类型将更加丰富、证据链条将更加完整。虽然一开始很多民警在镜头下感觉别扭、紧张,但坚持下来发现,规范执法的意识和取证能力提高了,犯罪嫌疑人诬告和投诉民警的情况也减少了。”友好南路派出所民警张宏武告诉记者。

近年来,新疆各级公安机关以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为突破口,用硬件倒逼软件,以软件支持硬件,以“场所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为重点,实现“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2012年以来,新疆全区公安机关投入3.6亿余元,以790个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为切入点,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具备改造条件的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目前,新疆公安机关已全面推行一线民警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为110处警车和民警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在执法办案场所全部安装同程录音录像系统,实现随案监督、随警督察和远程网络监控,强化了民警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减少无理投诉现象。

“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不仅保护了民警,更重要的是约束了民警,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全程录音录像就好比将民警暴露在聚光灯下,促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新疆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司法行政:

建专业队伍提高人民调解成功率

“有了聘书,我们以后再调解案件时,就更有底气了,同时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乌鲁木齐县人民调解员那比·杰太西3月15日对记者说。

今年2月28日,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司法局向该县234名人民调解员、20名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颁发了聘书。乌鲁木齐市人民调解员聘任制从此拉开序幕,至今年4月,乌鲁木齐市51个人民调解组织的6600余名人民调解员将全部通过聘任上岗。

此次乌鲁木齐县司法局聘用的人民调解员均经过调查走访、严格筛选最终确定,都是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基层干部群众。人民调解专家库的成员则是该县的农牧、水电、卫生等行业的业务精英和负责人,具有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的特点。

乌鲁木齐县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专家库成员的聘期均为3年,他们在任期内要接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监督、考核,在调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考核不合格者将立即解聘。实行聘任制后,乌鲁木齐县司法局为这些调解员和专家库成员专门建立了档案,制定调解员和专家库成员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此后,该局还将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这两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

“去年以来,新疆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正规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史少林告诉记者,去年全区建立驻法院(法庭)调解室158个,稳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调解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人民调解室83个、各级医疗纠纷调解组织68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03个,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去年以来,新疆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强化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敏感节点矛盾纠纷的重点摸排、预防、调处工作,调解各类纠纷222682件,调解成功219493件,成功率达98.5%,有效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记者潘从武)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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