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需进一步规范网络监督的形式。(据人民网)
自1987年互联网进入国内至今,中国式的网络监督凭借其速度快、影响大、成本低的技术优势,从无到有、从凋零到兴盛,射落马下的官员更是累不胜数。目前,网络监督已成为反腐败的重要新平台,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并称民主监督的“新三驾马车”,且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然而,网络监督在为实现公民权益提供新途径的同时,信息的良莠不齐、权威性不足、个人隐私被侵犯,乃至虚假信息、诬告陷害等衍生而出的“网络暴力”问题却着实令人忧虑。远的如“男子杀死八名村官”、“16岁参加工作”、“摊贩意外死亡”,近如“河北省审计厅厅长助理从8楼女部属家裸体逃跑”等等,都使无辜干部蒙受了巨大冤屈,都对公众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都严重破坏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形象。
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而任何监督都需要被监督。网络监督影响力大,更需要有理有据、有度有节。如果网络传闻十言九虚,甚至成为谣言的集散地,网络监督则会被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弃若敝屣,从此不闻不问,任尔自生自灭;如果网络长期戴着“有色眼镜”对待党员干部,甚至成为人身攻击的发泄场,各级领导干部则自会敬而远之,进而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规避网络。久而久之,反会伤害网络自身的健康发展,使网络监督变成“昨日黄花”,终将泯然于世人矣。
网络肌体要更加健康,网络监督要更加有力,网络反腐要更加顺畅,就需给网络监督划上“硬杠杠”,使其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让上网有“网德”,违法要追究,成为网络世界的行为准则。要健全法律法规,对非法信息的范围、网络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详尽规定,准确界定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界限,做到有法可依。要明确监管主体,明晰监管权限和监管程序,解决“谁都管、谁又都不管”的问题,对散布虚假信息、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假监督真造谣、假举报真攻讦者,对推波助澜的网站及个人,进行从重从严处置,使其不想、不敢、不能滥用网络共有话语权,做到执法必严,从而还网络一片碧水蓝天。
社会需要网络监督,网络监督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建网络“绿地”,遏制网络暴力,推进网络环境诚信、健康、文明,使网络监督更加有力地助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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