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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专访浙江省省长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李强:打造“办事最快”政府 营造最优发展环境

记者 郭献文、何玲玲、张乐、曹滢
2013年03月03日14:0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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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三层关系 突破改革阻力

新华网记者:关于浙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您为我们阐述得非常清楚。在审改的过程中,当务之急需要处理好哪几个关系?

李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对政府审批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改造,涉及面广,系统性、复杂性、政策性很强,特别是触及固有利益格局调整,困难阻力肯定不小。我们既要敢闯敢试,又要务实推进。我认为,关键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总的是三句话:第一句话,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就交给市场,建立起面向任何资本的公平市场。要改变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特别是竞争性领域,要坚决放权给市场,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一律还权于企业。第二句话,凡是社会能有效治理的就交给社会,努力形成社会组织自律自治的有效规范。第三句话,凡是政府的服务监管职能要确保到位,做到“到位”不“越位”,“无事不插手,有事不放手”,围绕企业发展搞好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把握好改革探索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行政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改革既要遵循依法办事的前提,又要有灵活度。要在可改能改的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上进行改革,做到于法周全,于事简便。对一些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在法律框架内的要大胆探索推进,遇到问题要加强跟踪决策,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是处理好“减法”与“加法”的关系。做“减法”,是要把审批服务中不合理的部分改革掉,使审批管理体制更合理、更规范、更高效。要把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加强顶层设计结合起来,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胆识,不为一己之私所扰,不为局部利益所限,自觉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运行;要切实增强执行力,用硬措施减收费、减程序、减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少交一些钱、少跑一趟腿、少走一道程序、少跨一道门槛。做“加法”,就是要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做好 “加法”,增加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这些“加法”、“减法”做好了,发展环境就会得到很大改善,生产力也会得到极大解放。

应该讲,各地各部门的行动很快,像省工商局在主动清理8项企业登记前置条件的基础上,近期又出台了7项深化行政审批的改革举措,一是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二是筹建企业可领执照,三是并联审批多证联办,四是审批事项统一受理,五是出资到位网上审验,六是企业核名自助查询,七是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同时对基层工商所提出了10项作风建设的要求,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搞服务星级所、无收费所创建。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些实实在在的改革措施,促进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进一步亲民亲商,清新政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新华网记者:记得您曾经说过,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政府尤其要摆正“掌舵”和“划桨”的关系。这个“舵”和“桨”的关系该怎么解释?

李强:公共管理学关于善治有一句名言,“政府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无需避讳的是,我们的政府和部门常常对“划桨”都比较偏好,很多事情只要搭上边,都喜欢伸出“桨”来,结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如果政府把过多精力放在审批上,过度干预微观经济,必然影响行政效能和经济效率,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权力越是过分集中,寻租空间就越大,始终是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的一大顽症。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偏好“划桨”,必然在“掌舵”上精力不够,一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特别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就难以到位,影响政府全面履行职能。

深化审改,本意就是要放权于市场和社会,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共同来“划桨”;就是要让政府把更多精力放在“掌舵”上,放在改善民生、社会治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上,形成上下一心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就是要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始终按照法治轨道运行,防止部门利益代替公众利益,防止公权私用、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从而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增强政府治理的有效性。

 

(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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