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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新起点

小政府牵手大社会 更待法律支撑

2013年03月01日13: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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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东莞“坤叔20多年助学历尽艰辛”一事被媒体广泛报道。曾经有8年时间,坤叔一直在为他的助学团队争“名分”——想以“千分一”为名注册一个公益组织,却屡屡碰壁。

媒体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引起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关注和批示。之后,坤叔的助学团队“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终于获准注册,结束了20多年没有“身份证”的日子。这也成为广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事实上,2004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就提交了“关于改革我国民间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建议”的提案。

从198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始,我国对于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一直遵循“双重管理”制度,要求社会组织必须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并得到支持,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

“这种体制有它的好处,便于管理。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主管’意味着责任,谁愿意给一个不熟悉的组织做主管单位?”谈到“双重管理”体制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但是,这种体制带来的后果是,“为了挡住个别坏的,大量好的组织也被挡在外头。”

不过,十八大报告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的提法,让人看到了释放社会组织能量的政策信息。“创新社会管理首先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很多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力量参与协调,承担一部分从政府中转移出来的职能。而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正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部分。”王名说。

2012年,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表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润华看来,改革开放30多年,不论是社会管理还是公共服务体制,都没有根本性的变革,“最典型的表现是,当我们要对人进行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很自然地想到,要成立一个事业单位去管、去服务,这是全能政府的思维模式。”

“原来的社会是一台结构紧密的机器,但现在松散了,社会结构‘原子化’了。”刘润华认为,伴随这种“散沙化”趋势而来的,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社会、参与社会事务,但这种“流沙式”的参与容易给社会带来动荡和混乱。

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我们的思路是,重新推进社会的组织化。但组织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提升社会自治的水平。通过提高社会自组织的能力来提高自治水平,进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刘润华格外看重两个载体,一个是社会组织,另一个是基层组织。

“原来也有社会组织。现在提出要改革,就是要改掉社会组织中的计划经济痕迹。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性,二是垄断性。”刘润华指出,不少组织由政府发起,享受事业编制、行政拨款,谁当会长也是领导指定。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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