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千元工资,得办9种证;“4次还嫌急,还有20多次的呢”……中央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尽管多部门联动推动“清欠”工作取得效果,但一些被欠薪者仍倍感无助与无奈,频繁遭遇“弹簧门”。艰难讨薪的背后,折射的是一些部门“踢皮球”式的工作作风难改。(2月3日新华社)
原以为农民工讨薪在于欠薪方故意克扣不给,或者因为牵牵扯扯的关系,因而造成了讨薪难,没想到为农民工讨薪撑腰的部门也非常难请:态度异常的冷,手续非常的多,时间非常的长,可见农民工讨薪难度不小。
农民工出门在外举目无亲,辛辛苦苦挣点钱不容易,作为主管部门理当简化手续尽快给讨薪者一个说法,而只是坐在办公室,让农民工自己提供证明,有多少农民工懂得要哪方面的证明,又有多少人能办得齐手续?何况有些证明根本就拿不到,如“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哪个老板会提供,有哪个老板会自己同自己过不去,名目繁多的手续只能是让农民工望而生畏。
笔者弄不懂,为何要讨薪者去弄一大堆的证明,如果担心讨薪有假,可以到实地去调查了解,如果讨薪所说真实,直接责令欠薪者归还就是了,搞那么多证明不仅增加农民工不少的负担,甚至得不偿失,讨薪成本比欠薪还大。为何为农民工说话撑腰的部门将门槛提得如此之高?没有更好的解释,只能说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烦,不是真的为农民工讨薪,而是做表面功夫。
农民工讨薪诉求到劳动监督部门,是对部门的一种信任,也是一种希望,而因手续被拒之门外,农民工也许就会变得失望,找“公”解决不了,就会另辟途径进行“私”了,由此难免会激化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
诚然,劳动监督部门在接到讨薪的诉求之后,需要诉求者提供一定的依据,但此种依据不能太复杂,具体的说,只要提供欠薪单位欠薪人及欠薪金额时间等即可,弄那么多花花草草的手续,看起来很重视,实则成了一种刁难,此种人为的增坎让讨薪者难以逾越,从另一处角度来说,却无意之中保护了欠薪者。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为农民工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裁,让农民工能在短时间内拿到工资。而“讨千元工资,得办9种证”、“4次还嫌急,还有20多次的呢”,谈何“绿色通道”?由此要解决农民工讨薪的问题,不仅要针对欠薪者,还得拿衙门作风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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