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8日下午就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据1月29日人民网)
走和平发展道路,是我们党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我国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此次集体学习,习总书记更是强调和平发展道路必须始终不渝坚持下去,永远不能动摇。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消除战争,实现和平,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最迫切、最深厚的愿望。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十分珍惜和平安定的生活。中国人民怕的就是动荡,求的就是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一直坚持并践行和平发展的方针政策。在长期实践中,我们提出和坚持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立和奉行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向世界作出了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的庄严承诺,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
但我们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是有底线的,这个底线就是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我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自己国家的正当权益和国家利益,不容任何国家和个人损害。我国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明确指出要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我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等等。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一旦我们的正当权益和国家核心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我们必将做出积极回应和有力还击。
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停滞;要对话,不要对抗;要理解,不要隔阂,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实践证明,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探索出的一条新型发展道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条道路已经并将进一步显示出其世界意义。这条道路的成功既需要中国人民坚持不懈努力,也需要外部世界理解和支持。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他国家也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才能共同发展,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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