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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知识产权 谁来保护创新动力?

——一起知识产权案胜诉背后的维权困境
2013年01月21日11:2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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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难、过程长、赔偿少 保护知识产权已成创新企业之忧

沈巧根的经历折射出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定性讲得多、定量讲得少。由于利润下降的影响因素很多,因此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很难估量,所以很多官司就算打赢了,赔偿的金额也非常小。依靠知识产权发展起来的江苏省童车企业好孩子这么多年一直在打官司,但获得的赔偿差不多只够用于支付律师费。”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施卫兵说。

并且,施卫兵告诉记者,目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已陷入一种套路:你告我侵权,我告你专利无效。“由于举证比较困难,门槛太高,所以整个过程非常磨人。经常是拖个几年,而最终惩罚力度又不足,企业的竞争力就在这个过程中被磨掉了。”

正因如此,很多创新企业都难免有些担忧。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液晶材料生产商,在国外厂商垄断市场的情况下,该公司找到了一种完全处于技术空白、且具有可替代性的核心单体,并于2012年对这一核心单体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但该公司副总经理陈昭远的心里还是不踏实。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国内弥漫着各种含糊不清的说辞。在当前国内的产业氛围下,我们的客户在意的是成本,并不在意专利和产品是否侵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家都有,但却做不到。当生存不断挑战你的原则的时候,怎么办?”陈昭远说。

树立产权意识、着力打造“软环境” 为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没权利时不主张,有权利时就主张。”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越来越高,意味着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和知识产权创造力的丰富。

近年来,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持续发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增添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内容。施卫兵认为,从十七大报告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到十八大报告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已经完成。在“硬件”条件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未来要着重解决保护知识产权的“软件”问题。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徐南平认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关键是要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种产权制度,其与物权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人们对于无形财产的尊重程度远不如有形财产,所以很多人并不会因为上网下载盗版歌曲而产生愧疚感。如果人人都树立了侵权行为相当于入室偷窃的意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侵权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而要树立这种意识,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施卫兵认为,要尽快理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责,并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从而确保行政保护能力有法可依,以保证权利人在遭遇侵权行为时能快速找准寻求帮助的对象,并快速处理一些轻度侵权案件,尽量降低权利人损失。

同时,企业要将知识产权意识贯穿整个研发、生产、销售环节,在各环节上保护好证据,从而降低举证难度。(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罗宇凡、赵瑞希、杨毅沉)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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