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潘小娟 本报记者 蒋云龙
2012年12月05日07: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二 问 政府是“甩手掌柜”吗
记者:比较理想的社会管理状态,应该是什么样的?
潘小娟: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下,具体的社会管理事务,大量公共服务的供给应该由社会组织来承担。而政府也不能甩手不管,应起到领导、组织、保障的作用。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这样可以更好地、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要形成这样的良性运转,我们首先要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政府要合理适当地限制自己的权力,把一部分权力让渡给社会。这样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才有一个必要的空间,否则社会组织的运行很难进行。
记者:近年来,地方政府都在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他们的这些举措有什么共同点吗?
潘小娟:这些年,各地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包括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政府事务外包等。我认为,主要有这么几个趋势:一是主体开始多元化,不再只是政府一家来承担社会管理;二是内容开始多样化,涉及面不断拓展;三是在管理方式上,开始由以政府管制为主向社会协调、多方参与转变。
记者: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什么共通的理念吗?
潘小娟:社会管理本身一定要坚持社会公正。
以人为本是社会管理的根本核心,就是说,社会管理的一切工作都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体现他们的价值,促进他们的发展。以人为本最核心的东西其实是权利本位,表现方式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
另外,一定要坚持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一个社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是公共管理的价值尺度,也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十八大报告也提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是基础、是核心,规则公平是保障,机会公平是公平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为什么这么强调社会公正?如果单纯为民生而民生,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
社会管理的任务是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不坚持社会公正的话,可能出现更多的问题,比如开宝马车的人也能住上保障房。这样的情况下,发展民生不但没能解决问题,还会造成更加的不公平。所有的社会管理,都应该秉持社会公正的理念。
社会管理最终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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