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1月19日播发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文章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
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就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场戏”,发出了“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动员令,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依法治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作为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自觉性、主动性、持久性不够。有的入党时“临时抱佛脚”,突击学一下就丢在一边、忘到脑后;有的认为学党章是新党员的事,入党之后学不学无所谓,照样是党员;有的不能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党员义务,把党员义务简化为交一下党费即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被群众戏称为“党员不党员,相差几块钱。”有的党员干部把学习党章和遵守党章割裂开来,学归学,做归做,缺乏对党章的敬畏心。更有甚者,不是模范遵守党章规定,而是率先违背党章要求,脱离群众、慢待工作、无视纪律,令不行、禁不止,甚至为所欲为、以身试法、贪污腐化,游离于党章之外,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这些问题的存在,虽是个别,但祸害不小,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要保证党的团结、集中和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就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活动,让学习党章成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成为新任领导干部的第一课,在全党上下营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持贯彻党章、自觉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
俗话说,上行下效。上面的人怎么做,下面的人就会跟着怎么干。要让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在全党上下蔚然成风、成为常态,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时时处处严格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不能够手中拿着马克思主义的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对下级是马列主义,对自己是自由主义。更不能学习上抓得紧,学得深,行动上凌驾于原则之上,游离于党章之外。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成为学习党章的榜样、遵守党章的模范、维护党章的标兵,就一定能够在全党上下形成人人敬畏党章,人人遵守党章,人人维护党章的良好格局,从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