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滁办字〔2012〕5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编办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33名(详见职位简章)。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对象本市行政辖区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含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的派驻、分支机构)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能参加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遴选)。
(二)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的条件详见职位简章(年龄计算按此推算);5、身体健康;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含双休日)。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12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市直各有关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面试入围人员,在进入面试前,须出具其任免机关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送遴选单位报名处。由遴选单位统一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各遴选单位须于11月22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11月29、30日两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费用。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上午,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滁州市政府所在地。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依下列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遴选计划1至3人的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4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按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进行。根据职位遴选计划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计划1至2人的职位,差额1人;3至6人的,差额2人。(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对考察合格的遴选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要求或体检不合格者产生缺额的,按有关遴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遴选单位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社局网站、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负责解释。政策咨询: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电话:3044060滁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3022415考务和技术咨询:滁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3022253监督举报: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3020470滁州市人社局监察室电话:3027850
详情:http://www.cz12333.gov.cn/html/2012-11/5793.html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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