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枫桥经验”应坚持“三个结合”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大许村党支部副书记、大学生村官 叶呈爽
2013年11月01日10:5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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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繁琐复杂,大学生村官在工作中会遇到很多的矛盾事件,有的是田地房产纠葛问题,有的是邻里关系问题,有的是家庭问题,有的是鸡毛蒜皮的小问题,有的是必须拼个你死我活的大问题。而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则对大学生村官解决农村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大学生村官在学习贯彻“枫桥经验”时应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专群结合。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是“枫桥经验”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宝。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不仅注重行政司法调解,更应注重人民调解。在大许村我们就特别注重人民群众的力量,专门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治保会、平安志愿者等群众志愿组织,由他们负责日常事务的调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

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和就地化解相结合。开展群众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不能仅仅依靠以德服人,更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乍一看,“枫桥经验”强调的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把公检法远远地抛到了一边,似乎与现在深入人心的“要法治不要人治”的社会大环境背道而驰。但实际上,强调矛盾消减,是法治社会秩序维系的根本目的。在这一点上,“枫桥经验”强调的“就地化解”可谓打到了问题的“七寸”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同样坚持运用法律进行就地化解,对于少数暂时不能化解的问题和矛盾,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

三是化解矛盾和发展经济结合。稳定和发展是既矛盾又有机统一的整体。大学生村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努力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良性互动。大许村曾经是治安较乱的一个村,地处镇区但贫富差距较大,同时村民不远出远门打工,无所事事的较多,因此社会矛盾较大。近年来,我们通过发展养殖、蔬菜等特色农业,使平时农闲时无所事事的村民有事可干,既发展了经济,又减少了社会矛盾,使稳定和发展成为了有机的整体。

(责编:杨媚、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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