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加强村官日常管理 一年旷工3次予以解聘

2013年06月21日17: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局等联合发文,通过规范大学生村官日常考勤制度等,引导大学生村官真正扎根基层、融入农村、干事创业、锻炼成长。

按照新的要求,大学生村官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并在集镇或任职村住宿,部分大学生村官因离家较近等原因,要在自己家中住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街道、园区党工委)同意。

市(区)、乡镇机关部门要借用大学生村官,必须以培养锻炼为目的,抽调大学生村官参加中心工作或单项工作,以不影响其所在村的本职工作为前提,明确工作内容和期限。借用时间一次不宜超过1个月,一个考核年度内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须报经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所有借用一律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扎口管理、建立台账。

大学生村官的日常考勤由任职村党组织负责。村官需要请假的,2天及以内由村党组织书记批准,并报告乡镇党委组织委员;3-6天须逐级报告,经所在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同意;7天及以上须逐级报告,经所在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请销假应完备手续,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建立台账。一个考核年度内,未经请假批准不到村上班的,出现1次,由村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出现2次,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扣发当年一个季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出现3次,或1次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的,乡镇党委应及时提出解聘建议,经市(区)委组织部报告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解聘手续。 (杨 涌)

(责编:杨媚、权娟)
我要留言
署名: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