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大学生村官创业可享四重优惠

樊小刚
2013年05月09日13:40 来源:农民日报
  【字号 打印 留言 论坛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近日,陕西省永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科技局、工商局、地税局和人行永寿支行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基金扶持、金融支持、工商和税收等四个方面的优惠最为引人注目。

基金扶持。该县采取县财政拨款、单位和企业资助、社会和个人捐赠的方式,首次设立了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凡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均可获得3万元的借款扶持、5000元的代偿贷款利息扶持或5000元的无偿补助。

金融支持。该县辖各金融机构对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项目,均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0万元,并享受低于现行贷款利率20%的利息优惠。

工商优惠。大学生村官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性事业收费;创办领办合办的经济实体,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的即可登记注册,允许首期注册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3年内全部到位;办理工商登记时,只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允许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税收优惠。大学生村官凡从事个体经营或相关技术培训的,月营业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我要留言
署名: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