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生村官兼任团组织书记

2013年03月04日13: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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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委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中山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村(社区)团组织按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配备团干部,书记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并按“两委”后备干部培养,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100%兼任所在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

(责编:权娟、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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