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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如何處理農民問題

2020年04月17日10:27    來源:《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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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小平同志始終把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作為制定農村政策的基本出發點,在經濟上切實維護農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充分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

  ●鄧小平同志高度贊揚農民的創造精神,尊重實踐、尊重群眾。

  ●農村改革實際上是從給農民自主權開始的,正如鄧小平同志所說:“我們農村改革之所以見效,就是因為給農民更多的自主權”,把農民的手腳放開了。

  ●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利益問題,鄧小平同志認為,要重視農民的物質利益,激發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鄧小平同志強調,農村的基本政策,隨著實踐的發展,該完善的完善,該修補的修補,但一定要長期保持穩定。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關系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根本問題。鄧小平同志歷來十分重視農業和農村工作,始終關注農民問題,在領導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對解決“三農”問題進行了一系列的重要探索。他關於“三農”問題的論述,成為鄧小平理論寶庫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他在如何正確對待農民、處理好同農民的關系、調動農民積極性等方面,總結和創造了一套體現我們黨的宗旨、符合我國國情的十分管用的指導原則,對推動農村改革和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

  把調動農民積極性作為制定農村政策的出發點

  解決“三農”問題要靠發展,歸根結底要靠發揮億萬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我國80%的人口是農民。農民沒有積極性,國家就發展不起來”“農業本身的問題,現在看來,主要還得從生產關系上解決。這就是要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他還說:“生產關系究竟以什麼形式為最好,恐怕要採取這樣一種態度,就是哪種形式在哪個地方能夠比較容易比較快地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就採取哪種形式﹔群眾願意採取哪種形式,就應該採取哪種形式”“哪種形式能夠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就採用哪種形式”。多年來的經驗教訓反復証明:什麼時候農民有了積極性,農業就發展,農村就繁榮﹔什麼時候農民的積極性受到挫傷,農業就萎縮,農村就凋敝。鄧小平同志總結我國農業發展的經驗教訓,始終把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作為制定農村政策的基本出發點。他在1985年的一次講話中總結說:“改革首先是從農村做起的,農村改革的內容總的說就是搞責任制,拋棄吃大鍋飯的辦法,調動農民的積極性。”鄧小平同志關於調動和保護農民積極性的思想核心是,在經濟上切實維護農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充分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這兩個方面的問題解決好了,農民的積極性就會迸發出來,並且會保持下去。按照鄧小平同志這個思想,在農村開展任何一項工作、實行任何一項政策,都必須首先考慮是維護還是損害了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是有利於調動還是會挫傷農民的積極性。能夠調動和保護廣大農民積極性的政策就是好政策,就要不折不扣地落實並堅持下去﹔否則,就應當調整和改正。

  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總結農民的創造,經過加工提煉,形成正確的政策,用於指導全國農村工作,這是鄧小平同志推進農村改革的基本方法,也是農村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經驗。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和發展鄉鎮企業這兩項農村最重要的改革,都是農民的偉大創造。鄧小平同志以一個徹底的歷史唯物主義者的眼光和勇氣,高度贊揚農民的創造,使這兩項具有重大意義的改革迅速推廣到全國。他說:“農村搞家庭聯產承包,這個發明權是農民的。農村改革中的好多東西,都是基層創造出來,我們把它拿來加工提高作為全國的指導。”“鄉鎮企業容納了50%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那不是我們領導出的主意,而是基層農業單位和農民自己創造的。”在這裡,鄧小平同志實際上提出了指導農村工作的基本原則,這就是尊重實踐、尊重群眾。廣大農民是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直接參與者,農民中間蘊藏著巨大的創造力。由於農村地域廣闊,經濟發展水平、自然地理條件、社會文化環境等都有很大差異,農民的生產生活、脫貧致富,靠政府是包不下來的。隻有放開農民手腳,鼓勵農民大膽實踐,大膽創造,才能找到適合當地情況、各具特色的發展路子,找到解決農業和農村發展中各種問題的有效辦法。

  保障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鄧小平同志指出:“我們農村改革之所以見效,就是因為給農民更多的自主權,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農村改革實際上就是從給農民自主權開始的,打破了高度集中統一的人民公社體制,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取消對農民生產經營活動的諸多限制,允許農民根據市場的需要和自己的意願,選擇生產經營項目和經營方式,允許農村剩余勞動力跨區域合理有序地流動就業。農村改革,糾正了違背經濟規律的“一刀切”“瞎指揮”“大呼隆”和“大鍋飯”等做法,把農民的手腳放開了,積極性調動起來了,因而非常見效。這是農村改革的一條重要經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是獨立的市場經營主體,我們在農村辦任何事情、做任何工作,都必須承認和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權,而不能侵犯、更不能剝奪農民的自主權,否則就會在農民那裡碰釘子。

  給農民實實在在的利益

  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利益問題。能不能使農民得到更多看得見的利益,是能否把農民積極性調動起來的關鍵。鄧小平同志講:“不講多勞多得,不重視物質利益,對少數先進分子可以,對廣大群眾不行,一段時間可以,長期不行。”根據這一思想,我們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關系進行了改革,肯定了農民創造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余都是自己的”分配模式。同時,調整工農關系、城鄉關系,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按市場規則與農民打交道,因而激發了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農民是最講實際的。有利於他們發展生產、脫貧致富的政策,就能夠得到他們的擁護。誰能幫助他們過上好日子,他們就擁護誰。可以說,物質利益不僅決定農民是否有積極性,也決定他們的政治取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農村政策之所以得到農民的擁護,就是因為這些政策給農民帶來了實惠,使農民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好起來,解決了溫飽,走上了小康之路。

  實踐証明是正確的、農民擁護的政策就不要變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鄧小平理論指導下,我們黨在農村改革實踐中,形成了一整套基本政策,包括: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推進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改革糧食購銷體制,放開農產品市場,鼓勵農民進入流通領域﹔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先富帶后富﹔實行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實行村民自治,發展農村基層民主﹔等等。這些基本政策,符合執政為民的要求,符合農村實際,符合農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有效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廣大農民強烈要求保持穩定不變。鄧小平同志尊重農民的意願,一直強調要保持農村基本政策穩定不變。他指出:“城鄉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長期保持穩定。當然,隨著實踐的發展,該完善的完善,該修補的修補,但總的要堅定不移。”鄧小平同志關於保持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的思想,是十分明確的,也是一貫的。穩定政策,才能保証農村改革沿著市場取向不斷深化﹔穩定政策,才能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穩定政策,才能穩定人心,從根本上保持農村社會的穩定。(韓長賦 據2004年8月31日《人民日報》)

  來源:廣安日報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