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善於從辯証的角度來看待經濟發展和生態治理、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他指出,“我們必須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來調節各種利益的相互關系。”例如,他說過:“黃河所以叫做‘黃’河,就是水土流失造成的。我們計劃在那個地方先種草后種樹,把黃土高原變成草原和牧區,就會給人們帶來好處,人們就會富裕起來,生態環境也會發生很好的變化。”1980年,他在談到農村政策問題時指出:“所謂因地制宜,就是說那裡適宜發展什麼就發展什麼,不適宜發展就不要去硬搞。像西北的不少地方,應該下決心以種牧草為主,發展畜牧業。”此前一年,他在“黃山談話”中也提到:“黃山是發展旅游的好地方,是你們發財的地方。”“山上東西多得很,要搞些專業隊治山。……要有些辦法,禁止破壞山林。……在這裡,我們的資本就是山。”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鄧小平兩次到桂林,提出要保護漓江、治理污染。圖為鄧小平和王震在漓江留影。
廣安日報記者 武娟 據人民網等整理
來源:廣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