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上規定了黨的領導,黨要領導得好,就要不斷地克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就要受監督,就要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
1957年4月8日,鄧小平在《共產黨要接受監督》一文中指出,憲法上規定了黨的領導,黨要領導得好,就要不斷地克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就要受監督,就要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因為我們如果關起門來辦事,憑老資格,自以為這樣就夠了,對群眾、對黨外人士的意見不虛心去聽,就很容易使自己閉塞起來,考慮問題產生片面性,這樣非犯錯誤不可。
鄧小平認為,執政黨的地位,很容易使我們同志沾染上官僚主義的習氣。執政黨的地位,還很容易在共產黨員身上滋長驕傲自滿的情緒。他還說過,驕傲一定會使黨的團結受到損害,使革命事業受到損害。對於個人來說,對於我們每一個共產黨員來說,它是一種腐蝕劑,它可以引導個人主義發展,把一個滿腔熱忱的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的共產黨員的高貴品質喪失掉,而墮落到最卑鄙的個人主義方面去。
針對上述危險,黨中央不僅提出了“必須經常注意進行反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和宗派主義的斗爭,經常警戒脫離實際和脫離群眾的危險”的任務,並且看到加強制度建設的極端重要性。鄧小平指出,“黨除了應該加強對於黨員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還在於從各方面加強黨的領導作用,並且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作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於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督。”
如果聽任腐朽墮落的風氣滋生蔓延,那是十分容易削弱乃至擊垮一個政黨的生命力的。為此,鄧小平提出:“我們需要實行黨的內部的監督,也需要來自人民群眾和黨外人士對於我們黨的組織和黨員的監督。無論黨內的監督和黨外的監督,其關鍵都在於發展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發揚我們黨的傳統作風。”健全黨內監督體制,加強黨內監督,一直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鄧小平在新中國成立初期關於加強黨內監督的思想,對於我們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具有重要意義。廣安日報記者 武娟 據《鄧小平文選》等整理
來源:廣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