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上看到乘客搶奪駕駛人方向盤,你選擇躲避還是勸阻?有人毆打駕乘人員,你是否有義務阻止?今(1)日起,備受市民關注的《廣安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安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讓乘車人參與維護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秩序,為廣安公共汽車駕乘人員的公共交通安全再添一份“出行險”。
《規定》於5月23日經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公布后在廣安市引起強烈反響。目前,廣安市公交公司針對《規定》的內容已經對全體駕駛員進行了培訓,乘客也紛紛為《規定》點贊。
《規定》的出台,是市人大常委會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的具體行動,在重慶萬州“10·28”公交車墜江事件后,市人大常委會主動思考、積極謀劃,在全省率先探索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安全地方立法,以規范城市公共汽車乘車秩序為目的,短平快地給出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的方案,為人民群眾放心出行織密“安全網”。
《規定》短小精悍,全文共1500余字,10條規定均不分章節,分別對駕駛人安全駕駛責任、乘車人乘車行為規范和維護運行秩序、運營企業責任、政府及其部門職責等作出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城市公共汽車運行中駕駛和乘坐方面的規定,既明確乘車人不得有“辱罵、拉拽、毆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駕駛人”和“搶奪方向盤、變速杆等操縱裝置”等妨礙安全運行的行為,也對駕駛人遇到這些情形的處置行為作出規定,還鼓勵乘車人參與維護城市公共汽車運行秩序。
在公共汽車上設置安全勸導座位,是《規定》的一大亮點,倡導坐在安全勸導座位的乘車人率先勸阻或者制止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見義勇為的情形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確認、保護和獎勵。今后,若公共汽車上有毆打、追逐、辱罵等事件再發生時,對於其他乘客來說,除了應盡道德義務外,更多的還受制度上的約束。(記者 陳玲)
來源:廣安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