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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客運安全有了“保護網”

2019年06月18日11:40    來源:廣安在線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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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市級新聞媒體發布了《廣安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安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分別對駕駛人安全駕駛責任、乘車人乘車行為規范和維護運行秩序、運營企業責任、政府及其部門職責等作出要求。《規定》將於7月1日開始施行。

  連日來,《規定》在我市引起強烈反響,社會各界紛紛通過網絡、電視、報刊等載體,詳細了解《規定》內容。目前,我市公交公司針對《規定》的內容已經對全體駕駛員進行了培訓,乘客也對《規定》表示點贊。

  對於廣安永祥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1路駕駛員張小兵來說,《規定》的發布讓他吃了一顆“定心丸”。5月28日發生的驚險一幕,至今讓他記憶猶新。當天,他駕駛101路公交車從前鋒出發,向廣安南站行駛。出發時,車輛搭乘了一名飲酒后乘車的乘客。在錯過站點后,該乘客屢次要求下車,張小兵沒有理會。隨后,該乘客多次辱罵甚至抓扯張小兵的衣領,車內乘客紛紛對其進行勸阻。最后,在其他乘客的幫助下,該名乘客被送往萬盛派出所。

  “做公交車司機多年,這樣的情況時有發生。”張小兵坦言,許多乘客錯過站點都會要求中途下車,而公交車不到站點不能停車,這時部分乘客就會辱罵駕駛員甚至出現過激行為,這讓駕駛員心理負擔較大。“《規定》的出台,不僅對駕駛員的行為做了詳細的要求,也對乘客的行為進行了約束,讓我們可以放心安心駕駛。”

  同樣,廣安廣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路駕駛員周海波對《規定》的出台也感到非常驚喜。“駕駛公交車7年,遇到一些提出無理要求的乘客,但公交車是為所有乘客服務的,不能因為個人耽誤大家的出行。”周海波告訴記者,在《規定》出台后,公司就分批次對所有駕駛員進行了培訓,通過線下當面學、線上自己學的方式,他快速了解了《規定》的具體細則,對自己應履行的職責銘記於心。

  除了駕駛員以外,乘客也是公交安全的主體。此次《規定》對於乘客的行為也進行了約束。

  5月30日,在廣安日報社的閱報欄前,幾位市民圍著報紙刊登的《規定》仔細閱讀著。“自從萬州公交車墜河事件發生后,這才注意到城市公交客運安全也是不容忽視的。”市民李永興說,在廣安生活多年,他看見過乘客不到站要下車的、錯過站要下車的、把氣都撒在駕駛員身上的,自己也經常會對這類行為進行勸阻,但不講理的乘客始終覺得自己沒有做錯。“《規定》的出台明確了乘客的義務,促使乘客遵守應該遵守的規則,這對公交客運安全大有益處。”

  市民王紅梅對於《規定》的即將施行也感到十分期待。“我每天都會乘坐8路公交車上班,每個在城市裡生活的市民都離不開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更應該遵守《規定》,隻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營造安全的乘車環境。”王紅梅這樣認為。

  “《規定》的出台非常好,我會堅守乘客應遵守的規則,對於不遵守規則影響駕駛員正常駕駛的行為也會進行阻止。”乘客黃鳳說。(廣安日報記者 雷彬)

  來源:廣安日報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