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黨在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缺點和偏差。其中除了過分強調建立單一的社會主義經濟,對公有制佔絕對優勢下多種經濟形式長期並存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外,還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在農業經營上片面強調集體出工、集體勞動,從而限制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農業勞動生產率低下。
鄧小平既充分肯定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農村工作的創造,指明它適合於我國農業在一個相當長時期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同時他又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家一戶的經營方式最終會不適應農業現代化發展的要求。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我們總的方向是發展集體經濟。”“可以肯定,隻要生產發展了,農村的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了,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關鍵是發展生產力,要在這方面為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他具體提出要在提高機械化水平、提高管理水平、發展多種經營和增加集體收入在整個收入中的比重等方面,為將來的集體化創造條件。
1984年,鄧小平在談到農村問題時,重申1980年的談話精神,指出:“農村政策很見效,農村狀況確實很好。我們要繼續採取措施,使形勢更好。在農村,我們終歸還是要讓農民搞集體經濟。”從這裡可以看到,鄧小平對農村工作和農業的發展問題,既堅持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又著眼於生產力的發展水平,逐步引導我國農業走上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道路。
鄧小平晚年繼續關注農村的發展問題。對於農村的改革,他在1990年3月同中央領導人的談話中,提出了具有深遠指導意義的“兩個飛躍”的思想,他說:“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改革和發展,從長遠的觀點看,要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這是一個很大的前進,要長期堅持不變。第二個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的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這是又一個很大的前進,當然這是很長的過程。”
到了1992年7月審閱黨的十四大報告稿時,鄧小平進一步闡發了這個思想,他說:“關於農業問題,現在還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我以前提出過,在一定的條件下,走集體化集約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強,不要一股風。如果農民現在還沒有提出這個問題,就不要著急。條件成熟了,農民自願,也不要去阻礙。北京郊區搞適度規模經營,就是集體化集約化。從長遠的觀點看,科學技術發展了,管理能力增強了,又會產生一個飛躍。我講過,農業的改革和發展會有兩個飛躍,第一個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第二個飛躍就是發展集體經濟。社會主義經濟以公有制為主體,農業也一樣,最終要以公有制為主體。公有制不僅國有企業那樣的全民所有制,農村集體所有制也屬於公有制范疇。現在公有制在農村第一產業方面也佔優勢,鄉鎮企業就是集體所有制。農村經濟最終還是要實現集體化集約化。有的地區農民已經提出集約化問題了。這個問題這次不提也可以,還是鞏固承包制,但是以后總會提出來的。現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機械化程度,利用科學技術發展成果,一家一戶是做不到的。特別是高新科技成果的應用,有的要超過村的界線,甚至超過區的界線。僅是一家一戶的耕作,不向集體化集約化經濟發展,農業現代化的實現是不可能的。就是過一百年二百年,最終還是要走這條路。”他特別指出,他最早提出“兩個飛躍”思想的時候,李先念說這是一個大思想,表示完全贊成﹔但這個思想一直沒有闡發。事隔兩年多之后,鄧小平不但堅持這個思想,而且作了進一步闡發,這就更加清晰地規劃了我國農業發展的前景和工作要求。(摘自《中華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