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特區劃得太小,要把整個廈門島搞成特區(2)
1984年2月9日,鄧小平來到廈門的湖裡工業區,也就是中央批准的廈門經濟特區,看到的還是一個大工地。雖說到1983年底已經基本上完成了“四通一平”的基礎設施建設,但舉目望去,除了特區管委會的辦公室所在的綜合樓外,工業區內成形的建筑物隻有一座印花地磚廠的廠房和兩座通用廠房。特區的第一家外資企業印花地磚廠尚未投入生產。剛從深圳過來的鄧小平,明顯地看到了廈門與深圳的差距。
當時的廈門市市長鄒爾君后來回憶說:“中央是1980年批准辦特區的,到1981年還是一片荒地,沒有動工。那時我們心裡很著急。因為深圳、珠海進展都很快,而我們還在同土打交道,同石頭打交道,解決基礎設施問題。”市委書記陸自奮也說:“廈門真正地動起來,是在1982年以后,這樣在時間上的差距就比較大。小平同志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到了廈門。”
在王震以及省、市主要領導陪同下,鄧小平來到特區管委會二樓的接待室,聽取鄒爾君關於湖裡工業區建設情況的匯報。接待室裡有一盤精心制作的廈門經濟特區遠景規劃模型。鄧小平站在模型旁邊,一邊聽匯報和講解,一邊思考著問題。
鄒爾君回憶說:“小平同志1984年來的時候,我向他匯報,我們比較慢,我們現在才抓這些事情,他就講了一句話:對頭。”接著鄒爾君又說道:“當時最苦惱的就是兩個問題,一是特區太小,隻有2.5平方公裡,一眼就望穿了,要求擴大到全島﹔二是在經濟特區方面,賦予自由港政策。我向他匯報時,他點頭微笑不答復。后來,他告訴我一句話,就是:你的要求,我轉告第一線的領導同志,讓他們去作決定。”
當鄒爾君拿出事先准備好的紙張筆墨請鄧小平題詞時,鄧小平拿起筆來,稍作思考寫下了“把經濟特區辦得更快些更好些”。在場的各級領導干部都在琢磨題詞的內涵。題詞在報紙上刊登后,在特區的建設者的心中理解更不盡相同。廈門特區建設的領導者們深感廈門特區的建設步伐與深圳、珠海特區的差距,對廣大建設者來說無疑激發起追趕和超越深圳、珠海建設的激情。
2月24日,鄧小平在北京邀請幾位中央領導同志談話,他說:“我們建立經濟特區,實行開放政策,有個指導思想要明確,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他又說:“廈門特區地方劃得太小,要把整個廈門島搞成特區。這樣就能吸收大批華僑資金、港台資金,許多外國人也會來投資,而且可以把周圍地區帶動起來,使整個福建省的經濟活躍起來。廈門特區不叫自由港,但可以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這在國際上是有先例的。隻要資金可以自由出入,外商就會來投資。我看這不會失敗,肯定益處很大。”根據鄧小平的這次談話精神,黨中央作出了一系列擴大開放的戰略部署。1984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文件,決定將廈門經濟特區范圍擴大到全島,實行自由港某些政策,並明確指出:“這是為了發展我國東南部經濟,特別是加強對台工作,促進祖國統一大業而作出的重要部署。”1985年6月,國務院作出《關於廈門經濟特區實施方案的批復》,要求廈門特區應當建設成為“以工業為主、兼營旅游、商業、房地產業的綜合性、外向型的經濟特區”。鄧小平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為廈門特區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証。
此后,黨中央、國務院根據鄧小平關於經濟特區建設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對廈門經濟特區又賦予了許多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1988年4月,國務院批准廈門市為計劃單列市,賦予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1989年5月、1992年12月先后批准廈門經濟特區和杏林、海滄、集美為台商投資區,在杏林、海滄、集美的投資實行經濟特區現行政策,從而使廈門特區的范圍實際擴大了兩倍﹔1994年2月,中央編制委員會批准廈門市的行政級別為副省級﹔1994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授予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廈門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廈門經濟特區實施立法權。這些政策措施大大增強了廈門經濟特區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活力,成為推動廈門經濟特區進入發展快車道的無形資產和巨大動力。
海南省委關於開發洋浦的決策是正確的,機會難得,不宜拖延
20世紀80年代中期,繼中國東南沿海興辦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經濟特區初見成效之后,鄧小平高瞻遠矚,開始思考、籌劃開發海南的問題。
作為我國第二大島的海南,面積隻比台灣小2100平方公裡,與台灣在地理、自然環境方面有著相似之處,但其經濟發展水平相差懸殊。由於長期在戰火威脅之下,海南沒有投資開發,經濟發展遠遠落后於內地大多數地區。1987年海南人均國內生產總值925元,僅為全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83%,全島近1/6的人口還處於貧困線以下。特區的實踐已向人們顯示了黨的改革開放政策的威力,如果對海南島實行特殊政策,就有可能在較短時間內改變整個海南的面貌,使海南迎頭趕上。這對祖國的統一大業,也將產生深遠影響。
1984年2月24日,鄧小平在視察廣東、福建、上海等地回京后,同幾位中央負責同志進行交談,並就擴大開放和特區工作問題發表了重要談話。
在談話中,鄧小平明確指出:“我們還要開發海南島,如果能把海南島的經濟迅速發展起來,那就是很大的勝利。”
鄧小平的倡議,得到在座的中央領導同志的贊同。隨后,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籌備召開全國沿海部分城市工作座談會,進行具體的設計安排,貫徹落實。
同年5月,國務院決定進一步開放14個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島,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經濟政策,中國進入了被鄧小平同志稱為“全面的改革”的時期﹔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撤銷廣東省海南行政公署,成立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的建議﹔通過關於海南行政區建制的決定﹔同年10月,海南行政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86年8月,國務院發出通知,賦予海南行政區以相當於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實行計劃單列。
鄧小平的重要意見和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對加快海南改革開放和開發建設的步伐起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高屹)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