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少一點有好處”
1975年,鄧小平在一次軍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規定配一個秘書,就不要用多了嘛!秘書少一點有好處,自己親自動手、勤懇一點,多動一點腦子,對自己好處多啊!”他批評一些領導干部有惰性和官僚主義,“不親自動手,不動腦筋,靠秘書辦事,講五分鐘話都要人家寫成稿子照著念,有時還念錯了。”
鄧小平在革命戰爭年代,直到“文革”開始前,都隻有一個秘書。他堅持自己起草文件和報告,不讓人給他寫講話稿。1946年2月,中央致電劉伯承、鄧小平:近日馬歇爾、張治中、周恩來三人小組要到新鄉前線視察停戰后的情況,要求國共兩方的司令官前往匯報商談,並帶一份備忘錄給三人小組。劉伯承司令員擔心備忘錄不能按時寫出來,起草人也因時間太短感到緊張。於是鄧小平親自動手,他一邊寫一邊念給劉伯承聽,3個多小時一氣呵成。
鄧小平要求文件,哪怕是重要文件,都要壓縮文字,重復的話要省略,可以不說的話要堅決壓縮掉。
1950年9月,西南財政部起草了《西南軍政委員會對五O年農業稅征收工作的指示》送鄧小平審核。鄧小平對這份文件做了很多修改,並寫了一段評語:“這個指示內容無問題,文字拿不出去,重復的話很多,至少可省略掉一半。請你們重新寫過……”
1951年10月,西南局會議結束,西南財政部召開省委書記座談會,大家對財政情況很關心,要求西南財政部每月或每季度向西南局和各省委書記作一次財政收支情況的書面報告。西南財政部請示鄧小平可否採納這個意見,並送上1至9月份財政收支執行情況報告。鄧小平當即指示:“以后每季寫一個,但均以不超過一千多、至多一千五百字為宜,長了無人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是鄧小平主持起草的。1980年10月25日,他看了討論稿后對中央負責人說:“決議討論稿的篇幅還是太長,要壓縮。可以不說的去掉,該說的就可以更突出。”討論稿經過反復修改后,於1981年5月提交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鄧小平在會上肯定了這個稿子的基礎是好的,“要說有缺點,就是長了一點。我們總是想把它縮短到兩萬八千字。現在看來多三五千字沒有關系,勉強縮短也不必要。當然,如果大家討論中能夠在一些地方壓縮一點篇幅,那就更好了”。
改變文件過多的現象
新中國成立初期,鄧小平任西南局第一書記、西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那時雖然還沒有出現“文山會海”的嚴重問題,但也存在文件過多的現象。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鄧小平當時作了不少重要指示。1950年5月,西南司法工作會議要出
會刊,准備登載鄧小平在會議上的講話,秘書人員將講話記錄稿送請鄧小平修改。5月29日,鄧小平專門寫信給周欽岳、胡光西:“鑒於多次經驗,各個會議都出專刊,往往流於形式主義,實際上看的人很少,花費很多,而且現在各種專業會議很多,專刊多,下面同志必感頭痛,所以我不主張司法會議出專刊。”他在信中特別提到對自己的講話的處理問題,他說:“我的報告因無時間改,請退司法部存案即可,不必登載。”
1950年10月,西南司法部起草了一份人民法庭組織條例,請鄧小平審定。鄧小平閱后於11月3日寫信給孫志遠:“中央所頒《人民法庭組織條例》,眉目十分清楚,司法部所擬條例,除個別具體問題外,並沒有其他新的問題,故無另發一條例之必要。”“個別具體問題,改用‘指示’規定。”鄧小平還特別指出:“下面深感文件太多的痛苦,我們應加注意。”
1951年5月,重慶市總工會王維綱、邵子言寫信給鄧小平,請他修改在首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稿,准備在大會會刊上登載。5月12日,鄧小平在百忙中復信,講了兩點意見,一是“講話記錄無法改,除非重寫一篇。所以退給你們,不用登了。如果你們認為必要,可摘其中的三二百字放於報刊即可。”﹔二是“我不主張每會必出會刊,既費人力財力,又無多用處,請考慮。”
開小會、開短會,講短話
“文山”與“會海”存在著一種內在聯系,要搬“文山”必須先填“會海”。鄧小平一直很注意這個問題,他從五十年代一直講到九十年代。
1980年2月29日,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講話結束時特別提到:“開會要開小會、開短會,不開無准備的會。會上講短話,話不離題。議這個問題,你就對這個問題發表意見,贊成或反對,講理由,扼要一點,沒有話就把嘴巴一閉。不開寬話連篇的會,不發離題萬裡的議論。”
1992年春天,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也講到了會議多、文件太長的問題。他說:“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形式主義多。”“會議多,文章太長,講的也太長,而且內容重復,新的語言並不很多。重復的話要講,但要精簡。形式主義也是官僚主義。要騰出時間來多辦實事。多做少說。毛主席不開長會,文章短而精,講話也很精練。周總理四屆人大的報告,主席指定我負責起草、要求不得超過五千字,我完成了任務。五千字,不是也很管用嗎?我建議抓一下這個問題。”
起草文件,內容要實事求是
鄧小平對秘書工作要求很嚴格,他要求起草文件時,內容要符合客觀實際,掌握分寸,恰如其分,辦得到的就寫,辦不到的就不要寫。
鄧小平主持起草《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是堅持實事求是精神的范例。他
一開始就提出了起草決議的設想,“要高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實事求是地、恰如其分地評價‘文化大革命’,評價毛澤東同志的功過是非,使這個決議起到像1945年那次歷史決議所起的作用,就是總結經驗、統一思想、團結一致向前看”。他在看了決議草稿之后,認為“這個稿子沒有很好體現原先的設想”“不行、要重新來”。鄧小平反復強調,對毛澤東思想的闡述,對毛澤東的評價,“寫不寫、怎麼寫,的確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不寫或寫不好這個部分,整個決議都不如不做”“主要的內容,還是集中講正確的東西,因為這符合歷史”。在寫法方面,“要避免敘述性的寫法”“論斷性的語言要多些,當然要准確”。經過一年多的反復討論和修改,提交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完全體現了鄧小平的設想。
鄧小平一貫主張,文件應具有可行性,所作的規定應當是辦得到的。1982年7月30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講到為黨的十二大准備的政治報告和黨章兩個文件時,充分肯定了這兩個文件“是花了很大功夫的”“是比較成熟的”,同時還指出對那些“做不到”的規定“還要推敲”,例如黨章規定代表大會主要文件要提前一個月發到全黨討論就做不到。他強調指出:“總之,辦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寫。”
從體制上解決公文旅行問題
早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鄧小平就嚴厲批評公文旅行是官僚主義的主要表現之一,“已達到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他說:“為什麼非把文件傳過來傳過去,盡畫圈,還不是官僚主義?有的事畫圈畫了半年還解決不了,究竟是贊成還是反對,也不知道。”他還說,“現在反正是畫圈,事情無人負責,很容易解決的問題,一拖就是半年、一年,有的干脆拖得無影無蹤了。”
鄧小平認為,公文旅行和現行的體制有關,這個認識是非常深刻的。他說:“大家對公文盤旋、解決問題慢,意見很多,這些也都和體制問題有關。”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實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長期缺少嚴格的從上而下的行政法規和個人負責制,缺少對於每個機關乃至每個人的職責權限的明確規定,“以至事無大小,往往無章可循,絕大多數人都不能獨立負責地處理他所應當處理的問題,隻好成天忙於請示報告,批轉文件。”鄧小平要求,“中央和國家要帶頭搞集體辦公制度,不要再光畫圈圈了”。
綜上所述:理論與實踐統一,言論與行動一致,是鄧小平的最大特點,他所說的正是他所做的,對他人的嚴格要求也正是他自己帶頭所做的。繼承和發揚鄧小平的這種優良作風,對進一步搞好我們的文秘工作有著極其重要的指導作用。(任龍)
(摘自《黨史博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