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們傳統的制度。
1962年2月,鄧小平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們傳統的制度。堅持這個傳統的制度,並且使它更加完善起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關系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事情。
鄧小平的這一重要論斷,確立了民主集中制在黨和國家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是對列寧、毛澤東的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發展。
鄧小平認為,“民主集中制是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個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制度的大系統中,民主集中制作為最根本的制度,不是一種孤立的、超然的狀態,而是與其他制度緊密地結合在一起的,並且作為一條主線深深地貫穿於所有的制度之中。在中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裡,民主集中制不僅執政黨、人大、政府、政協要遵守,民主黨派和其他社會團體組織也要遵守。
鄧小平還認為,“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黨是可以變質的,國家也是可以變質的,社會主義也是可以變質的。干部可以變質,個人也可以變質。”民主集中制既與政黨、國家有關,也與每個干部、每個人有關。特別是黨的高級領導干部,一旦他們不能很好地堅持這一制度,丟掉了民主集中制,就會帶來整體性的破壞。
民主集中制作為黨和國家的最根本制度,也需要不斷完善。鄧小平認為,“堅持這個傳統的制度,並且使它更加完善起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關系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事情。”在他看來,要真正貫徹落實好民主集中制,必須從對黨和國家命運高度負責的精神出發,不斷對制度本身下一番改進、鞏固的功夫。否則,就無法發揮民主集中制作為黨和國家最根本制度的作用。
(本報記者 武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