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國際關系的實踐,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84年10月31日,鄧小平會見緬甸總統、緬甸國務委員會主席吳山友。鄧小平指出,國際上有兩大問題非常突出,一個是和平問題,一個是南北問題。還有其他許多問題,但都不像這兩個問題關系全局,帶有全球性、戰略性的意義。現在世界上北方發達、富裕,南方不發達、貧困,而且相對地說,富的愈來愈富,窮的愈來愈窮。南方要改變貧困和落后,北方也需要南方發展。南方不發展,北方還有什麼市場?資本主義發達國家遇到的最大問題是發展速度問題,再發展問題。所以,南南合作還有一個意義,可以推動南北合作。鄧小平說,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最好的方式。“總結國際關系的實踐,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4年,中國、印度、緬甸三國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從而開啟了不同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國家之間交往的合作旅程,成為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史上的創舉。
鄧小平十分重視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早在1974年,鄧小平就在聯合國大會第六屆特別會議上強調,國家之間的政治和經濟關系“都應建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1988年,鄧小平又提出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准則,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的主張。
幾十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經受住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為國際社會廣泛認同和遵循,成為指導國與國關系的基本准則,為促進世界和平與人類進步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經歷深刻調整的新形勢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依然具有強大生命力,必將為推動建立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系作出新貢獻。 (本報記者 武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