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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定

(2016年11月9日中國共產黨江蘇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2016年11月14日15:17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 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定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准則》和《條例》),中共江蘇省委十二屆十三次全會結合江蘇實際,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一、把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充分肯定黨和國家一年來的工作,就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全會通過的《准則》和《條例》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方向、目標、原則、任務和舉措,是推動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綱領性文件。全會確立習近平總書記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對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領導,對全黨全國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機遇、戰勝挑戰,對全黨團結一心、不忘初心、繼續前進,保持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把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全面貫徹六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確保六中全會精神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要把學習六中全會精神和《准則》《條例》作為重要內容,制定系統學習計劃,列出專題進行研討,力求學深學透、融會貫通。各級黨校要把《准則》和《條例》作為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推動六中全會精神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省、設區市、縣(市、區)黨委要集中一段時間分層分類組織對黨員干部學習六中全會精神的專題輪訓。機關、農村、社區、企業、高校等基層黨組織,要緊密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運用組織生活、黨員冬訓、黨課、報告會、讀書會、講壇講座、網絡平台等多種形式,組織好基層黨員、干部學習。組織部門要認真做好對六中全會精神學習培訓輪訓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宣傳部門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加強對六中全會精神的理論研究闡釋,深入城鄉基層組織開展分眾化、對象化、互動化的集中宣講,做好網上宣傳引導工作。各主要新聞媒體和重點網站及新聞客戶端要開設專題、專欄,深入宣傳解讀《准則》和《條例》精神,反映各地各部門貫徹六中全會精神的實際行動,在全社會營造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的濃厚氛圍。通過深入學習宣傳,推動廣大黨員、干部深刻認識確立習近平總書記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是黨和國家根本利益所在,准確把握全面從嚴治黨對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准確把握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方向目標和任務舉措,切實增強貫徹落實六中全會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准則》

六中全會通過的《准則》,明確了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具體規范。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真正做到《准則》提倡的就嚴格執行,《准則》要求的就堅決做到,《准則》禁止的就堅決不做。

1.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保持黨先進性純潔性的重要法寶,是解決黨內矛盾和問題的“金鑰匙”、錘煉黨員干部黨性的“大熔爐”和純潔黨風的“淨化器”。黨的十八大以來,省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省委十二屆十次全會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台階作出專題部署。但一些黨員、干部信仰缺失、作風不嚴、紀律鬆弛甚至腐化墮落,一些黨組織軟弱渙散、戰斗力不強的現象還是存在。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要充分認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促進作用,把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准確把握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總體要求。堅持正確方向,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群眾路線,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著力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著力維護黨中央權威、保証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落實“四性”要求,切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突出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功能,每次黨內政治生活都能使黨員、干部真正得到黨性鍛煉﹔緊貼時代發展變化,緊貼黨員、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豐富內容,創新形式,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影響力和感染力﹔恪守黨性原則,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增進黨性基礎上的團結﹔切實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永葆黨的肌體健康。實現“六有”目標,通過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推動黨員、干部弘揚黨的優良作風,嚴守黨的紀律,牢記為民宗旨,奮發干事創業,推動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3.嚴格遵守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各項規范。《准則》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適應時代發展和形勢變化,針對新形勢下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為黨員、干部確立了行為標准、劃出了紀律底線,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堅持一體執行,做到時時刻印在心中、堅決落實於行動。要嚴守《准則》規范,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堅決不逾紀律底線,《准則》就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出了一系列禁止性具體規定,包括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對黨中央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准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准先斬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陽奉陰違﹔黨員不准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准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准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不准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系、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反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反對隱瞞實情、報喜不報憂,黨內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決不允許在群眾面前自以為是、盛氣凌人,決不允許當官做老爺、漠視群眾疾苦,更不允許欺壓群眾、損害和侵佔群眾利益﹔領導干部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領域和地方當作“私人領地”,不准搞獨斷專行﹔任何黨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壓制黨內民主、破壞黨內民主,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選舉人依照規定自主行使選舉權﹔堅決禁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堅決禁止向黨伸手要職務、要名譽、要待遇行為,堅決禁止向黨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行為,堅決糾正唯票、唯分、唯生產總值、唯年齡等取人偏向,不准任人唯親、搞親親疏疏,不准封官許願、跑風漏氣、收買人心,不准個人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遞條子,領導干部不得干預曾經工作生活過的地方、曾經工作過的單位和不屬於自己分管領域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黨內不准搞人身依附關系,領導干部對黨員不能頤指氣使,黨員對領導干部不能阿諛奉承﹔黨員、干部反映他人的問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發匿名信,不准誣告陷害等﹔不准利用權力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禁止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家屬親友謀求特殊照顧,禁止領導干部家屬親友插手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的工作等等,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一定要嚴格遵守。

4.認真落實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全面履行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領導責任,強化對黨內政治生活准則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定期分析和綜合研判,確保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由省委宣傳部牽頭,深入開展黨內政治生活准則的學習宣傳教育﹔進一步完善黨內學習制度,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健全黨內重大思想理論問題分析研究和情況通報制度,做好思想理論領域重要動態動向的分析研判工作,強化互聯網思想理論引導。由省委組織部牽頭,建立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體系,研究制定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准則》的實施意見﹔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推動每次黨組織生活都有實質性內容,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煉、突出思想交流,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有力武器,真正起到錘煉黨性的作用﹔強化對黨內政治生活的日常管理,對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情況詳細記錄、定期檢查,特別是要加強對流動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管理。各級紀委要嚴格執紀,加強問責,嚴肅查處違反黨內政治生活准則的各種行為,確保《准則》規定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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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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