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必須全黨動手。各級黨委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發揮好紀檢、監察、司法、審計等機關和部門的職能作用,共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執行責任制,分解責任要明確,檢查考核要嚴格,責任追究要到位,讓責任制落到實處。
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處分規定,以嚴明的紀律督促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改進作風。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月22日)
為什麼要強調黨委負主體責任?是因為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系黨風廉政建設成效。現在,有的黨委對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有的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簽個責任書就萬事大吉了﹔有的對錯誤思想和作風放棄了批評和斗爭,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疏於教育,疏於管理和監督,放任一些黨員、干部滑向腐敗深淵﹔還有的領導干部隻表態、不行動,說一套、做一套,甚至帶頭搞腐敗,帶壞了隊伍,帶壞了風氣。
黨委的主體責任是什麼?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常研究、常部署,抓領導、領導抓,抓具體、具體抓,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黨委、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能不能擔當起來,關鍵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抓沒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黨治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現象,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各級黨委(黨組)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種好自己的“責任田”。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既要挂帥又要出征,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要進一步健全制度、細化責任、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要在鞏固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落實主體責任成果的基礎上,把責任落實到地市一級。從嚴治黨,首先是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各級黨組織要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變的堤壩。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不懈糾正“四風”
改進工作作風的任務非常繁重,中央八項規定是一個切入口和動員令。中央八項規定既不是最高標准,更不是最終目的,只是我們改進作風的第一步,是我們作為共產黨人應該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說到的就要做到,承諾的就要兌現,中央政治局同志從我本人做起。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群眾都看在眼裡、記在心上。干部心系群眾、埋頭苦干,群眾就會贊許你、擁護你、追隨你﹔干部不務實事、驕奢淫逸,群眾就會痛恨你、反對你、疏遠你。我們的財力是不斷增加了,但決不能大手大腳糟蹋浪費!要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月22日)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怎麼抓?就從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謂“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沒有先做到,要求下邊就沒有說服力和號召力。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會議上,我就說過,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不但要有強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強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體現為我們黨的正確理論,人格力量集中體現為我們黨的優良作風﹔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把黨的優良作風繼承下來、發揚下去,敏於行、慎於言,降虛火、求實效,實一點,再實一點。全黨看著中央政治局,要求全黨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
在作風問題上,起決定作用的是黨性,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古人說:“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作為黨的干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隻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風問題,很多是因公私關系沒有擺正產生的。作風問題有的看起來不大,幾頓飯,幾杯酒,幾張卡,但都與公私問題有聯系,都與公款、公權有關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干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黨的十八大后,黨中央從立規矩開始,首先制定了八項規定,隨后陸續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級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聯系服務群眾、規范權力運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訂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針對干部工作生活的監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嚴格執行。
橫下一條心糾正“四風”,常抓抓出習慣、抓出長效,在堅持中見常態,向制度建設要長效,強化執紀監督,把頂風違紀搞“四風”列為紀律審查的重點。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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