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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奏“改革曲” 實現“中國夢”

———對話海南省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彭京宜教授
2013年11月19日16:07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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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共奏“改革曲” 實現“中國夢”

彭京宜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勾畫了一幅波瀾壯闊的發展圖景,引領中國人民踏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夢的新征程。近日,海南省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彭京宜教授接受了本報專訪,為我們分析和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深化改革體現制度現代化

海南日報記者:不久前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分析指出,總目標提出了制度現代化的要求,您是否同意這種觀點?為什麼?

彭京宜: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人認為,這實際上提出了制度現代化的要求,我認為是有道理的。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其一,所有改革都指向制度。全會提出,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緊緊圍繞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緊緊圍繞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從一定意義上說,制度是母概念,它指的是權利義務系統﹔體制、機制則是子概念,較大的權利義務系統常稱作體制,較小的權利義務系統稱作機制,當然大與小是相對而言的。其二,從“管理”到“治理”,反映著認識的深化。治理的主體應是多元的,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會組織等等。治理的手段應是多樣的,既包括各種“硬”手段也包括各種“軟”手段,前者如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后者如行政指導、行政合同和深入協商等。治理的目標應是“平衡”的,包括秩序和活力的平衡、效率和公平的平衡、集中與民主的平衡等等。所有這些,都是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深化改革的重點與原則

海南日報記者:圍繞總目標,全會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時間表。而要實現這個時間表,推進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需要採取什麼樣的改革路徑?

彭京宜:我理解,“改革路徑”主要包括兩個東西,第一個是要把握怎樣的重點與核心,第二個是要堅守哪些重要原則。先說第一個問題,改革的重點與核心。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是經濟體制改革,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請你注意,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改動,即把“基礎性作用”改成了“決定性作用”,它標志著認識的進一步深化。這一改變,將有利於克服目前存在的不少問題:市場秩序不規范、市場規則不統一、市場競爭不充分、生產要素市場發展滯后、要素閑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並存、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經濟利益的現象廣泛存在等等。隻有把握好這個重點與核心,全面深化改革才會綱舉目張。再說第二個問題,改革要堅守的重要原則。全會提出,改革必須堅持既不能走老路也不能走邪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堅持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等。隻有把握好這些重要原則,全面深化改革才不會偏離正確的航向。

(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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