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圖文:財稅改革,財權事權相匹配
改革稅制,重構地方主體稅種
陳志勇:“營改增”是完善稅收制度的重要舉措,可以倒逼財稅體制改革。但是,“營改增”推行后,以往作為地方重點稅的營業稅被拿走,地方逐漸陷入“無稅可征”的尷尬境地。地方有相對獨立的財政,應該有與之相匹配的財權,因此要注重地方稅的建設,重構地方主體稅種。比如,逐步推廣房產稅、消費稅,將其改造成為地方增收的稅種﹔將購置稅下放給地方,支持省級財政﹔將資源稅改革提到議程﹔進一步優化企業、個人所得稅,保証稅收的調節作用。
李燈強:公報提出,要穩定稅負。對企業而言,稅負是預期成本,如果不穩定,就會影響投資、辦事的信心。因此,要實行結構性稅改,一方面增加稅種,滿足地方財政需要﹔另一方面要減稅,尤其是對小微企業減稅。這樣有增有減,維持總體平衡,才能打造有助於就業、創業,有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稅收環境。
協調財權和事權 建立法制財政
李燈強: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結束了財政體制搖擺不定的局面,解決了中央財政虛空的問題,但也導致了很多問題。現在,地方政府基本沒有什麼主體稅種,很多時候隻能被動等待上級支付,縣鄉一級財政尤其困難。然而,地方需要負擔的支出責任卻十分重,據有關學者統計,當前地方政府用45%的預算財力承擔了75%的事務。支出大,財力不足,於是產生了亂收費、土地財政、“跑部錢進”等問題。
陳志勇:地方事權大,財權卻不能完全保証需要,就出現了土地財政、債務財政等問題。財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就是,使財權、財力、事權的關系得到協調。
公報明確提出,要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即現代預算制度、現代稅制和現代財政體制。它的落腳點就是完善立法,建立法制財政,即修改預算法,完善稅收相關法規,讓財政體制有法可依。
(記者 張珊妮)
【湖北探索】
從相馬到賽馬
61億元項目資金競爭分配
財稅改革即將開啟。近些年來,我省已從多方入手,先行先試,開始改革熱身。
如何提升財政資金績效?我省積極推進項目資金競爭性分配試點,項目分配避免“暗箱操作”,從“相馬”變為“賽馬”,誰的項目好,財政資金就投向哪裡。今年,全省納入競爭性分配的資金達61億元。2014年,這個數字將達到80億元。
省財政廳提出打造“績效型”預算。今年全省各地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資金,佔本級財政支出的比例都達到30%以上。2015年,績效目標管理將推廣至全省所有部門、所有財政性資金。
今年起,財政部門全面退出部門項目資金的申報分配環節,強化資金監管職能和資金使用責任意識。以編制2014年省直部門預算為契機,我省將一般性支出壓縮5%,並嚴格“三公”經費支出,要求向社會公開。截至今年7月,省直機關會議費和“三公”經費比去年同期下降23.46%。
2012年12月,我省被納入“營改增”試點,稅制改革啟動。今年1至9月,“營改增”為我省企業減稅20.87億元,減稅面達97%。不止如此,“營改增”打通了二、三產業抵扣鏈條,鼓勵科技創新,在促進第三產業市場規模擴大的同時,也推動了各產業間的分工協作、融合發展,推動了產業結構優化。
(記者 張珊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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