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7日08: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網北京8月6日電 (記者王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6日在官方網站公布了《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3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征求意見稿》參照藥品管理提高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生產、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以生乳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應有自建養殖場,確保生乳的質量安全。以全脂、脫脂乳粉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應自控奶源。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沒有完整的生產條件,不予生產許可審查﹔以嬰幼兒配方乳粉或基粉為主要原料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沒有完整的干法工藝,不予生產許可審查﹔生產用水(包括清洗用水)應進行純化處理,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純化水質量標准。(純化水一般用於藥品生產)其他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征求意見稿》明確,採購制度至少包括:物料供應商評價辦法,原輔料驗收規定及不合格原輔材料拒收、報廢、返廠處理辦法等。採用進口原輔料,應審核進口物料供應商、貿易商的資質証明文件、每批原料質量標准、產品出廠的檢驗數據和報告、進出口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衛生証書(檢驗報告)。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7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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