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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閱讀:公務往來 怎麼接待

2013年08月06日08:1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核心閱讀】

公務接待歷來備受關注。因公務往來而產生公務接待,迎來送往間,有沒有規矩,是否按章行事,怎麼杜絕大吃大喝,這是公眾很關心的話題。事實上,在公務接待制度建設上,不少地方做了探索,也存在一些實踐中的困惑。當下公務接待存在哪些問題?怎樣解決好公務接待中的問題?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公務接待怎麼吃?

多地要求自助餐

陪餐人數有限制

公務接待中,管不住吃,就容易滑向“大吃大喝”,讓群眾生厭、讓公款流失。

吃,包括“吃什麼”和“怎麼吃”。一些地方明確了“自助餐”、“四菜一湯”、“地方菜”、“家常菜”等菜品內容,還有一些地方對花費劃定了界線。至於在哪兒吃、怎麼陪餐等,一些地方也作出規定,不准市域范圍內各單位相互公款宴請。

浙江溫州市於2012年5月出台《關於改革和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規定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在市域范圍內從事公務活動,確需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過60元。不得食用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及其他高檔菜肴,不得提供茅台、五糧液等高檔酒、各類進口酒以及高檔香煙。除在單位食堂就餐外,其他公務用餐要實行刷卡消費,一次一結算(結算時菜單附后),不得簽單、賒賬,取消現金報銷。市域范圍內各單位之間,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也不得到市域范圍內上級單位所在地,用公款宴請上級單位工作人員。

安徽合肥市針對市直單位出台辦法規定,接待單位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簡餐,每人中午和晚上兩頓飯的花費不得超過90元。同時,原則上不安排宴請,確需宴請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不得超過一次,宴請標准應低於100元/人,接待酒水也要選用安徽本省產品。另外,陪餐人員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

甘肅白銀市規定,市領導到基層調研,用餐標准不超過四菜一湯,突出地方菜、家常菜。在白銀城區調研不安排就餐﹔到鄉鎮安排在機關食堂用餐﹔村級實行零接待,確需在農戶用餐的按早餐10元、中晚餐各15元的標准交納伙食費。

住與行怎麼辦?

住隨級別有標准

行按情況定車輛

在住宿上,不少地方明確要求在“內部招待所”或“定點接待賓館(飯店)”安排住宿。比如,南昌市規定,市直機關接待住宿要安排在單位內部招待所或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出差定點賓館(飯店)。省部級干部住套間,司局級干部住單間,處級以下人員住標准間。領導干部在市內調研,一律不得安排宴請、住宿。白銀規定,市級領導到基層調研,一律在定點接待飯店安排住宿,除了費用要符合規定外,特別強調房費在調研結束時要自行結算。針對“確需在非定點單位安排接待”的情況,鄭州規定,需“報請市委、市政府秘書長批准”。

對於住宿標准,鄭州規定,副部(省)級以上及相當職務領導安排住套間,每間每天不超過600元﹔副司(廳、局)級以上及相當職務領導安排住單間,每間每天不超過300元﹔處級以下(含處級)人員安排住標准間,2人1間,每間每天不超過150元。

除了到基層調研,有些出差是到繁華的大城市去,往往出現住宿費標准遠低於實際住宿費。針對這種情況,有些地方也作了探索。比如,合肥明確,住宿費原則上由接待對象支付,但接待單位可支付接待對象本級財政部門規定的住宿費開支標准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過合肥市市直單位出差住宿標准(每天不超過150元/人)。

還有地方對住宿作了更進一步的要求,比如銀川,在2012年底出台了改進作風的33條規定,直接規定公務接待一般不安排住宿。

在出行上,有的地方對車輛類型、乘坐人數等作了詳細規定。比如,銀川規定,6人以上安排集體乘車﹔6人以下由組織單位協調拼車(不超過兩輛小車),考察沿途其他車輛不得隨行。市級及市級以下領導干部到基層調研,不上警衛、不派警車。鄭州規定,公務接待用車一般集中乘坐中巴車,所需車輛由主辦單位安排。

規定管得住嗎?

標准執行易架空

頂層設計需加強

不少網友表示,最關心公務接待相關制度在執行中能不能落實、會不會架空。

一些地方規定,接待單位接待經費應當在財政部制發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的“公務接待費”中列支,接待單位實際發生的接待經費必須全部在本科目中反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教授認為,在現實生活中,這些規定不好落實。“有些部門或單位會把餐飲費等開成會務費、資料費等,納入其他項目范圍,導致財務報銷制度成為‘真實的謊言’。”

“制度難執行,還存在人情往來的潛規則原因。”喬新生介紹,在接待上級人員時,地方制定的標准常無法實施。通常的做法是,上級到下級單位調查研究,下級單位按照上級單位的接待標准接待﹔同級部門相互交流,按高規格接待﹔下級到上級辦事,由下級負責接待。

“現在為了上項目,各地爭得頭破血流。一個地方不搞好接待,投資商扭頭就走,到其他地方去。”地方一位接待辦主任向記者“吐苦水”說:“領導希望把事情辦妥,氣氛活躍,可沒有適當的投入,怎麼能搞活呢?”

“‘接待也是生產力’、‘高規格接待體現誠意’等看法折射了當下不良的風氣,說明個別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嚴重、法制意識淡薄,但其中反映的制度問題不可忽視。”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指出,目前制定了公務接待標准的市、縣,都僅僅把標准的執行范圍圈定在“市域”、“縣域”以內,接待市、縣以外單位或上級機關是怎樣的標准並未明確。從全國來說,需要且必須有一個統一的公務接待標准,而不能一個地方、一個層級搞一個標准,否則不僅難以切實執行,也將大幅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竹立家強調,除了制定統一標准外,最根本的還是要管好小金庫,從財政預算上進行約束,對“一把手、一支筆”現象進行約束。

“假如小金庫依然存在,未受約束的資金依然存在,‘60元一個人的標准’,就如同‘四菜一湯的標准’一樣,看似明確,實際上很難執行。”竹立家說,制定公務接待標准最關鍵的一點,就是要將其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對每年的開會、接待、來訪、出訪等的次數、人數和金額都要加以明確。

“我們的公款預算在很多層面都是比較原則的計劃,除了少數專款專用的項目外,還有不少公款是可以通用的,這就造成一些單位公務接待超標的不正常現象。”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管曉峰說,改變這種現象,還是要讓預算詳細具體,盡量增加專款專用的科目,盡量減少經費通用的金額,同時經費預算應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並公開。

“治理公務接待超標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應當按照八項規定的要求切實加以落實。”竹立家說,完善制度的另一面還包括加強信息公開,讓群眾參與監督,隻有這樣才能真正治理公務接待超標問題。

(人民網記者肖潘潘、郝迎燦、姚雪青、吳齊強、袁亞平、王漢超、葉琦、任江華、銀燕、劉峰、謝振華)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6日 04 版)

(責編:吳思瑤、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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