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偉健 劉志強 王有佳 韓立群
2013年08月02日07:1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摘錄)
(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於2012年6月29日頒布)
第三條 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第八條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准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戶外勞動強度減了沒有
7月份,南京連續多日氣溫高達37℃以上。
7月31日中午,記者來到南京過江地鐵隧道項目施工現場,工人們都在裝有空調的房間裡休息。現場值班室裡,項目部給工人們准備了防暑降溫應急醫藥箱,包括藿香正氣水、龍虎人丹、酒精等醫用品,每天還有免費的桶裝礦泉水、熱水甚至綠豆湯供應。項目部負責人說,中午12點到2點半嚴禁露天施工,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証現場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杜絕發生中暑等高溫疾病。
7月31日,高溫一如既往地侵襲重慶。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信息,當日最高氣溫超過40攝氏度。在渝北區洪湖西路,記者見到了48歲的環衛工黃宗英,她剛在附近小攤吃完午飯,正准備找蔭涼地方歇腳。
“早上4點半就出來掃街了,忙了一上午。”抬起衣袖擦著汗,黃宗英告訴記者,最近天氣熱,下午上班時間已推遲到4點鐘,但由於回家不方便,她還是得在戶外度過難熬的中午。工作時,黃宗英會斜挎上公司發的軍用水壺,送水車一天送兩次開水。她所在的環衛公司也給一線職工配備了人丹、清涼油、藿香正氣水等防暑用藥。黃宗英隨身攜帶,“一感到胸悶頭暈的跡象,就服用一些,到現在從沒中過暑。”
31日下午3點,上海市金山區教師進修學院的工地上,工人們頂著烈日准點開工。戴上安全帽、穿上工作服,站在不透風的水泥地上,不到5分鐘便汗流浹背。
梁小慶是木工,他每天都在4樓樓頂制模。“當然熱了!今天又是40℃?樓頂肯定還要更熱吧。”梁小慶抬頭指著明晃晃的太陽說,衣服干了又濕、濕了再晒干。幸好我們可以每天早上5點半到10點半上班,然后午飯和午休,下午3點到6點半上班,這已經避開最熱時段了。
“從6月25日開始,工地實行錯時上班,”工地項目經理樊平介紹說,除了每人發放一份清涼油、人丹等防暑用品外,每人每天供應兩瓶鹽汽水和無限量的大麥茶。
高溫津貼發了沒有
“以前到沿海工廠裡打工,很少發高溫補貼,現在企業要規矩得多了。”黃宗英說,前幾天公司還發放了5、6月份兩個月的高溫津貼,大部分同事領到的是40元,自己由於休假5天,少領了15元,“我曉得高溫補貼按天發,可到底該發多少,確實不太清楚。”
對照2007年,重慶市如今高溫津貼的發放范圍更廣了:在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外,又新增了事業單位﹔發放起點更低,標准更高:35℃—37℃,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37℃—40℃,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40℃以上,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
此外,重慶還規定,除了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外,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的,用人單位也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在發放辦法上,重慶規定,高溫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於次月與勞動者工資一並支付。
江蘇省人社廳勞動關系處相關負責人稱,江蘇對勞動者防暑降溫工作一直抓得比較緊,前年,江蘇省發布了高溫補貼的標准,從6月到9月共4個月,每月發200元。
新疆夏季高溫津貼制度在2010年6月建立。自治區總工會有關同志介紹,目前,新疆給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企業,多採用一次性發放或按月發放。享受高溫津貼多為國有及大型企業職工,平均每月300元左右。但多數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職工的高溫津貼並未落實。吐魯番地區、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等地的企業給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相對較多,其他一些地方高溫津貼並不普及。
阿瓦提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同志告訴記者,這幾天37℃的高溫持續快一個星期了。但高溫津貼在這難以落實。主要是政策宣傳不到位,許多勞動者根本不知道有這項政策。另外政策強制性不夠,企業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鑽空子,打擦邊球。
防護措施做了沒有
江蘇鎮江市人社局辦公室主任劉菁介紹,按照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屬於違法行為。勞動指導性文件已經變成了強制執行的文件。
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有關人士表示,隨著《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防暑降溫措施還是較以往要重視。不過,他仍然覺得這兩個規定還是太籠統。“有一些崗位是否享受相關福利,沒有剛性的、可操作的規定。比如,上午在辦公室工作,下午出去了這怎麼算?都沒有規定。”他希望,立法機構能夠作進一步的司法解釋,方便執法部門執行。
記者從重慶市安監局了解到,為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有關權益,重慶於7月上旬正式下發了新制定的《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重慶市安監局勞動健康處負責人表示,從目前情況看,重慶的國有企業和大型企業對防暑降溫措施更為重視,執行得較好。像長安汽車一家公司,每個車間裡都配備了綠豆湯、酸梅湯等清涼飲料,供工人隨時飲用﹔凡氣溫超過40℃,當日放假半天﹔公司的高溫津貼,也執行較高標准。一些效益不好的中小企業做得相對較差,“接到的舉報中,建筑行業較多。”
據上海市金山區建交委建筑管理署署長吳瑜忠介紹,從6月底起,全區260多個工地全部執行高溫季節“做兩頭、歇中間”的錯峰作息表,對於實在要趕工期的工地可合理加班,但不能影響工人的睡眠,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上海市總工會日前就夏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發出通知。通知強調,各級工會要針對高溫季節特點,合理安排職工的作業時間,露天作業要避開烈日高溫時段,有條件的要倡導“做兩頭、歇中間”,防止職工中暑事故發生。同時,抓緊在入暑前對高溫作業職工進行健康體檢,對患有高溫禁忌症的職工應及時調整工作崗位,生產作業現場保証有質優、量足的清涼飲料供應。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2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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