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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山地震網絡正能量遏制謠言作用凸顯

2013年04月25日16:38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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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自淨”功能強化

互聯網發展到今天,網友甄別信息的意識及能力隨其發展而增強。於是,不少網友及微博名人多次在微博上呼吁,甄別信息不造謠謾罵,理性思考,抵制謠言。

在強大的正能量之下,微博具備了一定的“自淨”能力。

@王志安提醒大家轉發消息時,注意盡量轉發主流媒體的官方消息﹔盡量轉發來自地震現場人士的報道﹔發消息最好注明消息來源。便於倒查核實。

@作業本亦提醒:有些微博營銷公司的水軍賬戶在微博上使用“微博位置造假”軟件,先發微博位置顯示自己在雅安、蘆山,然后盜用記者、志願者、受災者傳回的照片文字,生成自己在災區現場的假微博,義憤填膺地找網友轉發,以此來增加粉絲,將僵尸賬戶變為活躍賬戶。

在重大公共事件發生時,有更多的網民選擇具有一定公信力的政務微博。因此,政務微博在幫助網民甄別虛假信息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也進一步提高了網絡的“自淨”功能。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發布微博:謹防不法人員趁災詐騙,有人通過發短信、QQ等方式提供虛假信息,要大家往他們銀行卡號裡打錢,此類募捐方式不可信。

對於地震當天,一名自稱地震局內部人員發帖散布謠言的行為,@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很快作出反應稱:成都警方及時查出造謠者,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

成都軍區雅安蘆山抗震救災官方微博@雅安蘆山抗震救災,因及時將災區救援現場的圖片及有關救援的信息發布到微博上,被網友認為是政務微博在此次抗震救災的一大亮點。

利用法律治理虛假信息

在蘆山地震中幫了大忙的微博並非完美無缺,摻雜其中的虛假信息發布便給救援工作帶來了一定困擾。

“在重大突發事故前,謠言會延誤救助,也會浪費救援資源。微博小秘書對不實信息的處理較為及時。”沈陽說,20日地震當天,截至17時,微博社會區管理中心共接收關於蘆山地震不實信息舉報260余條。

4月20日11點35分,網友@12345678不知發布微博:“幫忙轉發一下,一位叫徐敬的女孩,21歲,請速回水城縣人民醫院,媽媽傷得很嚴重,想見她最后一面,爸爸號碼:151××××3486,愛心接力,好人有好報。父母的愛,隻有自己子女懂。女孩,快回去!”

當天12點43分,即有網友@ihuaihuai發微博澄清:此前已有新聞報道此信息為虛假信息。其提供的手機號碼也曾經被大量用戶舉報。

針對這條當天被轉發超過10萬條的虛假微博,@微博辟謠立即作出回應,証實為不實信息。

@微博小秘書及@微博辟謠對不實信息的及時處理,為防止謠言的擴散起到一定作用。

北京律師靳學孔表示,虛假信息的發布、傳播,抽象層面上,可能影響用戶對微博傳播的真實信息可信度的判斷,增加信息傳播的成本﹔具體層面上,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甚至擾亂社會秩序,構成違法犯罪。

沈陽建議,由於微博的影響力巨大,應建立信息發布信用體系,以減少虛假信息的產生。

“對於微博上發布、傳播的虛假信息,應當理性面對和解決,共同維護、淨化微博這一平台,使之成為真實信息有效發布、傳播的快捷平台。”靳學孔認為,抽象層面上,用戶應當對微博傳播的信息進行謹慎合理的判斷,特別是參照微博信息安排、設定與自己利益相關的事務時,更應當慎重,必要時進行合理的核實。具體層面上,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微博虛假信息的侵害,應當及時固定証據、主張權利、追究虛假信息發布者、傳播者及其他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比如,如果有人在微博上發布、傳播虛假信息對某人進行侮辱、誹謗或者損害某一商戶的商業信譽、損害某一商品信譽,權利主體應當及時保留虛假信息發布、傳播的証據,必要時進行公証,確定責任人,並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

“如果虛假信息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危害,構成了犯罪,司法機關應當及時立案偵查,以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虛假廣告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靳學孔說,法律責任的追究雖然屬於事后監督,但法律制裁的嚴厲性和法律手段作為其他手段的最終保障,決定了在治理利用微博發布、傳播虛假信息方面,追究法律責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記者廉穎婷)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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