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刑訴法修正案。 記者程丁攝影
人大走進“修法時代”
“‘立法時代’漸遠,‘修法時代’到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一類立法的修法項目超過半數。作為佐証的是,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11件法律,其中,新制定法律3件,即車船稅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行政強制法;修改完善法律8件。在地方人大,很多省份近年修改法規佔立法的“半壁江山”。
最讓公眾牽念、參與熱度超乎尋常的修法當屬對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2011年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國人大網公布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並征求意見。一個多月后共收到來自網民23萬多條意見,超過2009年以來20部法律草案征集意見數總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后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准提高至3500元,約有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同時,刑法修正和刑訴法、民訴法的修改賦予“修法”更深刻的內涵。針對死刑偏重的問題,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佔我國現行刑法中68個死刑罪名的19.1%。刑法修正案(八)還將醉駕、飚車入刑定罪;惡意欠薪、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為強迫勞動者運送人員的行為首次入罪等。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刑訴法從原來的225條增加到290條,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總則,修改內容還涉及証據制度、強制措施、辯護制度、偵查措施、審判程序、執行程序等,並增加規定特別程序。當年8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涉及59處70多個條文,規定了公益訴訟制度、明確公益訴訟主體、進一步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完善簡易程序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曾指出,堅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為此,2008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法律清理工作,對200多部法律提出了1972條清理意見和建議,“鎮壓反革命分子”、“提高革命警惕”等表述,有關計劃經濟和指令性計劃、追究“投機倒把”刑事責任等“古董法律”、“計劃烙印”規定被刪除出局。此后,地方人大以法律清理做工作重心,致力解決現行法規存在不適應、不協調、不配套問題。
為促進法律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還選擇科學技術進步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小企業促進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進行立法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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