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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要“誠”。慰問時,與慰問對象進行一些交流是必要的。慰問,首先要表現的情真意切,不論是表情、神態,還是動作、語言,都應當真誠地顯示出慰問者的“同舟共濟”之心,體貼關心之意。特別是慰問傷病、災害和遭受不幸的群體時,應盡量使慰問對象寬心,多做排解、開導、安慰工作。除了語言交流外,還要認真記錄慰問對象所提出的困難,讓對方感受到他的困難已經得到慰問者高度重視。當然,也不宜矯枉過正,表現過分。若一見面就表現得“淒淒切切”,“人未語,淚先流”,搞得被慰問者傷心落淚,惡化其情緒,亦屬不當。
語言要“准”。慰問對象的不同,往往決定了慰問者必須區別對待,使用不同的慰問語言。例如,在慰問逝者的親屬時,應表情凝重,語調深沉舒緩,語言飽含關心與同情之意,勸慰其節哀順變,保重身體﹔慰問病人,應鼓勵增強戰勝病魔的信心,祝願早日康復﹔慰問工作受挫者,應側重關心和幫助,以鼓勵振作為主﹔慰問老黨員老干部,應充分肯定他們為革命作出的貢獻,激發他們的榮譽感和自豪感。慰問話語的重點是關心、體貼、鼓勵與疏導,不能滿口官話套話,更不能因不經意間的言語,傷害到對方的感情。
詢問要“深”。慰問工作,不僅要“慰”,而且要“問”。善問,是慰問工作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慰問工作中,應把更多的時間精力放在“問”上,面對面與對方交流,順著某一問題向細處想、往深裡問,細致全面地了解慰問對象的疾苦和需要。詢問還必須注意方式方法,對於慰問對象故意遮掩的“傷心往事”,決不能刨根問底,要巧妙地避開這一話題,慰問工作結束后,再從其他側面深入了解。詢問不僅表現在慰問中,還應貫穿到慰問結束后,適當時還要對慰問對象進行電話或專門回訪,全面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狀況,鼓勵他們自力更生,盡快走出困境。
效果要“實”。走訪慰問並不是一味的送錢送物、送米送面。事實証明,簡單地說上幾句話,送上一些慰問品就草草結束,這樣的慰問無法走出“年年慰問年年困”的怪圈。要使慰問活動達到目的,收到實效,就必須變“輸血”為“造血”,根據困難群體的不同需求,分別採取送政策、送崗位、送技術、送醫療等不同的慰問方式和幫扶措施,施之以策,授之以漁。這樣,才能早日擺脫“節日暫時脫貧、節后繼續貧困”的惡性循環。
(作者系河北省宣化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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