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並系統論述了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這是報告中的一大亮點,具有裡程碑意義。在中共黨代會上首次確認“協商民主”概念,並在此基礎上確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概念,進而對“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進行規劃和部署,體現了我們黨在社會主義民主問題上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其中蘊含兩個重大原則:一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二是堅定不移推動政治體制改革,以更加開放包容的心態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以改革創新精神積極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制度建設。
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我們黨在帶領中國人民追求民主進步的偉大歷程中,在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偉大實踐中,形成並發展了人民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即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兩種民主形式互為補充、相得益彰,是我國民主政治的特色,也是優勢所在。同西方競爭式民主相比,協商民主價值取向在於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本質要求在於實現大團結大聯合,突出優勢在於注重求同存異,有助於拓寬人民群眾有序政治參與渠道﹔有助於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各方面關系﹔有助於促進科學民主決策,集中力量把大事辦好。這是黨心與民意互動的重要途徑,是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將執政為民理念落地的重要制度通道。
認真審視我們黨推進協商民主的歷程,統一戰線、人民政協與協商民主相繼而生。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堅持好完善好落實好,必須充分發揮統一戰線的重要法寶作用,廣泛凝聚各方面力量,促進政黨、民族、宗教、階層、海內外同胞關系和諧﹔必須充分發揮人民政協的重要渠道作用,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更好地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必須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的參政黨作用,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促進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行。
根本在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一基本政治制度,顯著特征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不是在野黨,更不是反對黨。與中共的關系是團結合作,不是競爭排斥,更不會相互傾軋。1956年黨的八大確立了“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1982年黨的十二大增加了“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發展為現在的十六字方針,形成了我們黨與各黨派長期合作、真誠合作的政黨關系。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建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被庄嚴載入憲法。2005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提出政治協商的兩種基本方式,一種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協商,主要通過協商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的形式進行﹔另一種是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協商,主要通過政協會議的形式進行。這兩種基本方式體現了我國政黨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內在聯系,有利於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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